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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17期)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6-14 分享:

  近期,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范围内部分学校食堂的四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餐饮食品(餐具)、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600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本期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餐具)92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278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164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5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餐饮食品(餐具)2批次:1.中山市黄圃镇培红小学食堂使用的2019年3月14日消毒的餐盘,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中山市东凤镇安乐小学食堂使用的2019年3月14日消毒的饭碗,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食用农产品2批次:1.中山市第二中学食堂2019年3月10日购进的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5.8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2.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初级中学食堂2019年3月13日购进的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2.4μg/k,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
  粮食加工品1批次:中山市民众镇三民学校食堂标示生产日期为2018年12月24日的角山·居家米,镉(以Cd计)检出值为0.28mg/kg,超出标准规定≤0.2mg/kg的要求。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严格索票索证、控制食品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餐饮服务经营提示:餐饮服务经营者要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做好食物储存工作,避免生熟交叉污染。对于复用餐具要彻底清洗,严格按照科学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将消毒后的餐具及时放入有效的保洁设施内,确保餐具使用卫生安全。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190614
     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190614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