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1年4月23日向社会公众征集《中山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共收到4个社会公众反馈意见。现将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公告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中山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反馈意见汇总表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