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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修缮改造项目装修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5-30 分享: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切实满足中山创新主体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需求,拟开展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公场地进行修缮改造。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修缮改造项目装修概念性设计方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修缮改造项目装修概念性设计方案。

  (二)项目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1号楼1-3层。

  (三)项目定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要求,立足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业务发展需求,融合中山文化和现代元素,高标准建设现代化、具有中山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打造中山知识产权名片。

  (四)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涉及改造面积约3285平方米(以实际测算为准)。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受理大厅、展示宣传区、自助服务区、调解室、审理庭及合议室、大会议室(培训室)、小会议室、预审保密区域、机房和卫生间等区域。

  二、应征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经合法注册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与征集。

  (三)具备国家或广东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的资质。

  (四)本项目须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https://ygp.gdzwfw.gov.cn/zjfwcs/gd-zjcs-pub/home)进行报名,应征人须具有该平台工程设计服务资质以及符合第(三)项资质要求的备案。

  (五)首席设计师及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须为应征人的在册人员,首席设计师须直接参与本项目设计全过程。

  (六)信誉要求:应征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库【2022】3号文规定执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征集人于征集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三、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流程

  (一)征集挂网

  本次方案征集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征集人通过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zs.gov.cn/zjj/)发布征集公告,公开接受全国符合条件的设计机构报名。本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当天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5月30日,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6日23时59分,以此类推。

  (二)应征报名

  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单位,请于征集截止日期前通过现场或邮箱方式报名并提交应征资料,应征资料格式可参考附件。邮箱:zsippc@163.com,现场报名: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308室,联系人:齐工,联系电话:0760-87888130。

  1.应征资料清单

  (1)应征人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应征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包括以下内容:①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②委托参加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修缮改造项目装修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的具体事宜;③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④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⑤应征人盖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应征人公章);

  (3)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5)本项目设计团队成员一览表(表格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在本项目中拟任职位,表格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应征人公章);

  (6)首席设计师及本项目设计团队成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定要求及征集人需求的概念性设计成果,包括但不仅限于:

  ① 设计说明(含设计理念及投资估算表等);

  ② 1-3层功能平面布置图等;

  ③ 以数字化方式制作直观形象地呈现立体化、全视角、多维度的装修效果图;

  ④ 其他关联内容或成果。

  (8)应征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2.应征资料要求

  (1)应征资料一式两份(含正本1份,副本1份),均须装订成册、签字签章完整。

  (2)应征文件须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因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明确相应内容的,作无效报名处理。

  (3)全部设计成果须同时制作成电子文件,文本采用WPS的doc格式文件,彩色图纸文件采用JPG格式文件(分辨率须达到打印A0图纸),指北针垂直向上,且在电脑中核查的坐标与标注的一致,效果图的电子文件须采用通用的应用软件制作。

  3.应征文件有效性界定说明:在规定截止日期前送达、应征人法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满足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文件要求为有效应征文件。

  (三)现场答疑:应征人主动衔接征集人获取修缮改造装修需求,可于截止日期前自行前往本项目进行实地踏勘,若有疑问,可随时咨询征集人。

  (四)方案评审

  1.评审时间:本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评审时间初定为2023年6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评审方式:采取盲评方式对概念性设计方案进行资料评审,应征人提供的概念性设计方案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单位名称及关联信息。

  3.产权归属:中选单位的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及处理权归征集人所有。

  四、相关说明

  (一)所有应征人提交的应征资料不予退还,凡参加本次公开征集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二)本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须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本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若发生上述情况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均由应征人负责。

  (三)征集人对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中选单位的应征成果享有版权(署名权除外)和使用权,有权进行修改和二次创作,并可以进行展览、印刷、出版、项目实施等。未经征集人同意,应征人不得将征集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复制、外借、转让、网上传播等。

  (四)公开征集的中选单位将作为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修缮改造项目装修设计服务供应商。

  (五)中选单位与征集人签订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修缮改造项目装修设计服务合同后,须配合征集人按照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提交工程设计相关资料,进一步优化完善本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负责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为项目后期实施提供咨询服务,并最终通过包括但不仅限于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若中选单位不履行本条款规定义务签订服务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中选,征集人不予以支付任何费用并可依次递补确定中选单位。

  (六)应征人递交应征资料视为知悉并接受本项目公告所有内容。

  五、解释权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人所有。

  六、联系信息

  联系人:齐工

  电话:0760-87888130

  电子邮箱:zsippc@163.com

  通讯地址: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  

  附件: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修缮改造项目装修概念性设计方案应征文件格式要求.docx

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