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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市监(工商)撤登字(2020)第00340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0-20 分享:

中山市天发贸易有限公司:

  经查,你司假冒“赵雷”身份,提供虚假的申请材料,取得我局核准的设立登记。

  你司上述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所指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你司的设立登记。

  如不服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受理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8号中山市司法局一楼大厅或者所在镇区(石岐、东区、西区与南区除外)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或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