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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创新旅游执法“互联网+监管”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5-26 分享:

  近期,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查处一家利用互联网平台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公司并作出行政处罚。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一行24人通过“艺某美学”的微信公众号报名参加日本北海道旅游。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取证,通过对微信公众号“艺某美学”进行远程勘验进一步固定证据,并通知该公司负责人欧某某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在大量证据面前,欧某某对其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我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8000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应用迅速普及,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宅家”的人明显增多,更倾向于线上消费。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逐利,开始利用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以组织户外活动名义开展旅游活动,或推销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旅游产品吸引游客。消费者权益受损后难以维权,如上述案例中的游客尚有93600元团费用需要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追讨。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影响了我市旅游市场秩序,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保持对“互联网+监管”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旅游网络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社”“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进一步净化我市旅游市场环境。

  当前仍然处在疫情防控阶段,随着旅游经营活动进一步放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醒广大游客,参团前要认真查验组织者资质,选择到正规旅行社报团参加旅游活动,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得不到合理保障。同时,希望我市旅游经营者进一步提高营销水平,用好互联网平台,为广大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