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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应急管理分局严厉整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7-31 分享:

  近日,坦洲应急管理分局接报,称在坦洲镇七村同丰新街23号侧边空地一简易搭棚内疑似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得知情况后,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处原为一块空地,用铁皮围起来形成简易搭棚,经检查发现搭棚内用巨型帆布遮盖着一批没有标识的容器。据当事人周某自述,容器内存放危险化学品——甲醇,重量达1600斤。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容器内液体进行取样,开具执法文书,并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周某开展询问笔录。为保证安全,排除隐患,坦洲应急管理分局对该批疑似甲醇的物品进行异地保管,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将其余物品全部移除。第二天,执法人员进行“回头看”检查行动,确认当事人已将其余物品全部移除。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贮存在经有关部门审批合格专用仓库内,并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不得存放在露天、简易建筑的结构内。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坦洲应急管理分局对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储存行为将依法给予严厉打击,持续坚决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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