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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消毒灭原采购项目报价邀请函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1-24 分享:

各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中山市坦洲镇农业服务中心拟开展坦洲镇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消毒灭原采购项目,现邀请合格供应商进行报价。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一)采购消毒药物二氯异氰尿酸钠粉85箱,含有效氯20%;采购消毒药物聚维酮碘溶液85箱,含有效碘5%。

  (二)所投产品保质期不少于18个月。

  (三)包装规格:二氯异氰尿酸钠粉250g/袋,40袋/箱;聚维酮碘溶液1000ml/瓶,10瓶/箱。

  项目预算(上限价):人民币42500.00元(大写:肆万贰仟伍佰圆整 ),包含材料费、人工、搬运、税费等一切费用。

  项目要求:采购的消毒药物运送至指定仓库进行存放。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三)报价人若为消毒药生产厂家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GMP证书、产品在有效期内的批准文号。报价人若为非消毒药生产厂家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兽药生产许可证、GMP证书、产品在有效期内的批准文号。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c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具有采购人发出的本项目《报价邀请函》原件。

  三、报价要求

  报价可增加药品数量,但不得超出本项目总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中选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报价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此类推。

  五、报价响应

  各潜在合格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需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等报价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以信封或纸质文件袋密封函形式加盖公章确认,于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下午5时30分前递交至中山市坦洲镇农业服务中心,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89号2号楼三楼305室,咨询电话:0760-86633121,联系人:黄先生。


  附件:采购项目询价要求



  中山市坦洲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4日    

  采购项目询价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名称: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消毒灭原采购。

  (二)采购单位:中山市坦洲镇农业服务中心。

  (三)采购项目预算:4.25万元。

  (四)主要采购内容:

  1. 采购消毒药物二氯异氰尿酸钠粉85箱,含有效氯20%;采购消毒药物聚维酮碘溶液85箱,含有效碘5%。

  2. 所投产品保质期不少于18个月。

  3. 包装规格:二氯异氰尿酸钠粉250g/袋,40袋/箱;聚维酮碘溶液1000ml/瓶,10瓶/箱。

  项目预算(上限价):人民币42500.00元(大写:肆万贰仟伍佰圆整 ),包含材料费、人工、搬运、税费等一切费用。

  项目要求:采购的消毒药物运送至指定仓库进行存放。

  采购的工作内容均以采购单位提供的采购清单关资料为准,并包含相关资料明示或隐含的工作内容。

  (五)送货日期:为5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当天算起。

  二、报价要求

  (一)按报价邀请函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条款执行,须能提供销售类发票。

  (二)报价需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税金等费用,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三)本采购实行大包干,采购上限价为¥425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贰仟伍佰元整),高于控制价上限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中选原则

  (一)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选单位,第一中选单位对中标价有差异无法履行的,由等次第二中标单位中标,以此类推;如有相同报价,则由采购单位组织进行二次报价。

  (二)开标前如参与报价的报价单位不足三家的,则补抽选其他符合资格单位参与报价,并保留原来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格。

  (三)开标后有效报价单位不足三家的,如报价单位只有两家,根据项目情况由采购单位决定是否继续开标;只有一家,则本次询价作废标处理,应急或特殊情况除外。

  若所有报价都不符合采购单位预期,则采购单位有权否决所有报价。

  四、采购消毒药物要求

  (一)采购消毒药物二氯异氰尿酸钠粉85箱,含有效氯20%;采购消毒药物聚维酮碘溶液85箱,含有效碘5%。

  (二)所投产品保质期不少于18个月。

  五、付款方式

  到货验收并签订质量保证承诺书后一次性支付结算款项。

  六、报价书内容及有关要求

  (一)报价书包括:报价汇总表、报价清单及附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报价汇总表上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附委托书)签字。1、报价汇总表上须注明总价大小写,报价总价如大小写报价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总价金额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询价报价。

  (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签名须有委托证明书及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一式一份,用信封装好后密封并在封面及密封处加盖公章,资料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其他

  (一)报价有效期限:请各报价单位将密封好的报价资料于20211129下午5:30时前送达坦洲镇坦神北路89号305室,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0760-86633121(逾期无效)    

  (二)各报价单位在资料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尚未收到通知的,视为不中标,我单位对不中标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中山市坦洲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