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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坦洲段高压电力迁改塔基占地补偿方案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1-15 分享:

  因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坦洲段建设需要,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府〔2019〕107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现在塔基迁改所涉村(社区)范围内对《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坦洲段高压电力迁改塔基占地补偿方案》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760—85768902

  联 系 人:柯耀亮

  地    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5号 

  

      附件: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坦洲段高压电力迁改塔基占地补偿方案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附件

  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坦洲段高压电力迁改塔基占地补偿方案

  因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坦洲段建设,需对沿线高压电力塔基进行迁改,为做好塔基迁改补偿工作,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府〔2019〕107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坦洲段高压电力迁改塔基占地补偿方案: 

  一、补偿范围:以塔基外沿加1.0米所形成的四边形计算占地面积(具体面积根据测量单位出具的实际测量图纸确定)。

  二、塔基占地补偿标准:占地补偿综合价304114.6元/亩(折合456.16元/平方米,含环境修复费用)实施占地补偿。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以《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府〔2019〕107号)为基础,结合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实施货币补偿。

  四、其他事项:本《补偿方案》未提及的补偿项目,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府〔2019〕107号)文件补偿标准规定,并结合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实施货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