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和中山市教体局、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人社局、中山市卫健局《转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114号)要求,我镇教育、财政、人社、卫计部门对本镇2020年符合申请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对象的任教年限等情况进行审核。现将申请对象情况在我镇门户网站及各村(居)、公办学校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日共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6月2日下午5:30前以真实姓名,书面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反映,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760-86219005
附件:中山市坦洲镇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2020年)申请对象名单
坦洲镇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