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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2020年中小学招生办法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5-23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山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对坦洲镇2020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公办学校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分为三大类:

  1.坦洲镇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及本市户籍人员符合跨镇区就读适龄子女。

  (1)坦洲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坦洲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3)本市其他镇区户籍到坦洲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坦洲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到坦洲镇就读的适龄子女。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3.积分生。

  (二)招生计划

学校

林东小学

合胜小学

安阜小学

同胜小学

十四村小学

七村小学

永一小学

班数

5

3

2

4

2

4

2

学校

永二小学

前进小学

群联小学

联一小学

新合小学

裕洲小学

金斗湾小学

班数

2

4

2

3

1

3

6

  坦洲镇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积分生560名(以市最终公布为准)。

  (三)招生程序

  1.网上登记入学信息

  5月22日9:00-6月3日24:00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http://www.zsedu.net)在“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中登记录入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新生监护人无法在终端登记信息系统完成操作的,可至原就读幼儿园进行登记;外镇参加学前教育的儿童,监护人无法在终端登记信息系统完成操作的,可至坦洲镇行政服务中心新生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录入登记。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区的招生方案,登记信息时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和选报的镇区,已申请积分入学的须选择积分所在镇区。

  2.入学信息审核

  (1)自动审核。“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将自动审核已登记的新生入学信息(户籍、出生证、居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审核结果于次日在原登记入学信息页面反馈,监护人应及时查看;

  (2)无相关政务数据的、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监护人需在6月3日前,到原就读幼儿园完成人工验核材料。若不在我镇读幼儿园的儿童,监护人可至坦洲镇行政服务中心新生登记服务点完成人工验核材料。

  3.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报读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不用在“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填报我镇公办小学的入学志愿,需要在《坦洲镇2020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表》上填报志愿,表格由幼儿园派发或现场报名登记时领取,详见“公办学校新生现场报名登记”。

  4.学位安排

   (1)坦洲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及本市户籍符合跨镇区就读条件适龄儿童,按如下顺序和办法安排。
        ①村(社区)户籍生(不含金斗社区)。即坦洲村、合胜、十四村、七村、同胜、安阜、联一、永一、永二、群联、裕洲、新合、新前进等13个村(社区)户籍儿童,安排到户籍所在村(社区)的小学就读,坦洲村社区户籍学生安排在林东小学就读。
        ②金斗社区户籍生、集体户籍生、镇内跨村(社区)就读生(即户籍在某村或社区,居住地在其他村或社区)。根据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房产所在地,按照学区划分办法申请入读学校。镇招生办根据申请情况安排学位,若申请人数多于学位数,通过抽签确定。其中第一志愿申请入读金斗湾小学且其本人或父母房产在国际花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金斗湾小学就读。
        ③本市户籍跨镇区就读生、本镇户籍居民非本镇户籍子女。根据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房产所在地,按照学区划分办法申请入读学校。镇招生办根据申请情况安排学位,若申请人数多于学位数,通过抽签确定。
       (2)政策优待人员适龄子女
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优待人员(详见附件1)适龄子女,根据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房产所在地,按照学区划分办法申请入读学校。镇招生办公室根据申请情况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积分生

  ①除新合小学外,每所学校一定比例学位用于安排积分生。积分生按申请积分入学时提供的本人或父母房产证地址(无房产的以居住证为准)所在学区申请入读学校志愿,每人可申请3-4所学校,镇招生办按积分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学校。全部志愿均未能派位的,由镇招生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配。

  ②积分入学是当地政府一项优惠政策,积分学位是政府根据自身条件提供的公共服务资源,家长可自主选择。由于历史原因,我镇公办学位分布与积分居民居住地存在不协调的情况,当区域内学位数无法完全满足积分生需求时,需统筹周边区域学校学位解决。

  5.公办学校新生现场报名登记

  (1)登记时间、地址安排

  ①各村(社区)户籍生(不含金斗社区)到户籍所在村(社区)的小学登记,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②金斗社区户籍生、集体户籍生、本市跨镇区就读生及政策优待人员到镇老人活动中心登记,登记时间为6月10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③坦洲镇户籍居民的非坦洲户籍子女(子女非坦洲户籍或无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坦洲户籍),到家长(父或母)户籍所在村(社区)的小学报名登记;家长户籍是金斗社区的,到镇老人活动中心报名登记,登记时间为6月10、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④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到镇老人活动中心登记,登记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时须备齐验证资料
       ①坦洲镇户籍适龄儿童
        a.坦洲镇2020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表(由幼儿园派发,或到现场报名点领取);
        b.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首页在上面,学生本人页在下面);
        c.金斗社区户籍生、集体户籍生、镇内跨村(社区)就读生(即户籍在某村或社区,居住地在其他村或社区),还须提交坦洲镇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须为父亲或母亲或入学儿童本人,房屋为商住用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②坦洲镇户籍居民的非坦洲户籍子女(子女非坦洲户籍或无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坦洲户籍)

  除提供上述三项资料外,还须提供:
       a.父亲、母亲、入学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
       ③本市户籍跨镇区就读生
        a.坦洲镇2020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表(由幼儿园派发,或到现场报名点领取);
        b.父亲、母亲、入学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c.工作的相关证明:在坦洲镇缴交社保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期间参保记录);或者是坦洲镇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期限满一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d.坦洲镇的房产证(商住用,产权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入学儿童本人,且满一年以上)。
       ④积分生

  a.坦洲镇 2020年小学一年级积分生入学申请表

  b.“积分入学告知书”原件;

  c.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 A4 纸上,首页在上面,学生本人页在下面);

  d.坦洲镇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入学儿童本人);若没有房产证,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址以房产证为准,没有房产证的以居住证为准。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申请积分入学时提交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学位以申请积分入学时登记的居住地址核准房产证(居住证)及居住地址;

  ⑤政策优待人员适龄子女

  除上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关政策优待人员证明材料。

  (四)学区划分

  金斗社区户籍生、集体户籍生、镇内跨村(社区)就读生,本市户籍跨镇区就读生、本镇户籍居民非本镇户籍子女,政策优待人员适龄子女以及积分生,按照以下学区划分办法申请入读学校。

  全镇分四个学区,划分如下:

  东北学区:沙坦路、坦神北路、坦洲河为界围成的我镇东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永二小学、永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

  东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为界围成的我镇东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七村小学、同胜小学、十四村小学;

  西北学区:坦洲河、沙坦路、坦神北路围成的我镇西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前进小学、群联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永一小学;

  西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金斗大桥以东段)为界围成的我镇西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合胜小学、安阜小学、裕洲小学、十四村小学。

  (五)录取及注册

  新生登记、审核工作结束后,镇招生办将根据有关教育招生政策和镇学位安排办法相关规定,确定新生录取名单。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注册登记的不再办理注册手续。

  二、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三大部分:

  1.坦洲镇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及本市户籍人员符合跨镇区就读适龄子女。

  (1)坦洲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坦洲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父或母是坦洲户籍,子女不是坦洲户籍);

  (3)中山市其他镇区户籍在坦洲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坦洲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子女。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3.积分生。

  (二)招生计划

学 校

坦洲中学

坦洲实验中学

坦洲三中

班 数

16

16

3

  坦洲镇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计划招收积分生700名(以市最终公布为准)。

  (三)学位分配办法

  1.居住在新合村、裕洲村的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安排在坦洲三中就读;

  2.其余学生采用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到坦洲中学或坦洲实验中学就读。

  (四)招生程序

  1.网上登记入学信息

  所有小学毕业生须在5月25日9时至6月3日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 (网址:http//www.zsedu.net/),进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按要求上传资料。监护人无法在终端登记信息系统完成操作的,可至各就读小学进行登记;外镇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生,监护人无法在终端登记信息系统完成操作的,可至坦洲镇行政服务中心新生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录入登记。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区的招生方案,登记信息时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和选报的镇区,已申请积分入学的须选择积分所在镇区。

  2.入学信息审核

  (1)自动审核。“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将自动审核已登记的新生入学信息(户籍、出生证、居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审核结果于次日在原登记入学信息页面反馈,监护人应及时查看;

  (2)无相关政务数据的、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监护人需在6月3日前,到原就读小学完成人工验核材料。若不在我镇读小学的新生,监护人可至坦洲镇行政服务中心新生登记服务点完成人工验核材料。

  3.填报志愿

  (1)符合入读公办学校而申请坦洲镇公办初中学位的新生,不用填报志愿,只需报交个人报名资料。

  (2)符合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条件的新生,可在6月13日9时至6月1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直属学校志愿,并可在6月18日9时至24时调整志愿,并可在6月18日9时至24时调整志愿。

  4.学校录取

  镇内公办初中:7月4日24:00后,确认未被市直属初中和民办学校录取,符合入读我镇公办学校的新生,按照其报名资料,由镇招生办审核后按分配原则分配至三所公办初中。

  5.入学注册

  (1)市直属初中:监护人须在7月3日17时至7月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

  (2)坦洲镇公办初中录取学生:7月30日前进行入学注册(注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

  三、有关说明

  本镇户籍儿童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镇文体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必须在2020年8月21日至24日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招生办办理入学申请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招生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760-86786372。

  民办学校

  一、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

  2.本镇幼儿园2020届毕业生(以学籍为准);

  3.法定监护人在我镇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4.截至报名前半年内法定监护人在本镇有缴交社会保险记录。

  (二)招生计划

学 校

爱华学校

华特雅学校

汇翠学校

明德学校

班数

5

7

7

13

  (三)招生程序

  1.网上登记入学信息

  5月22日9:00-6月3日24:00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http://www.zsedu.net)在“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中登记录入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新生监护人无法在终端登记信息系统完成操作的,可至原就读幼儿园进行登记;外镇参加学前教育的儿童,监护人无法在终端登记信息系统完成操作的,可至坦洲镇行政服务中心新生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录入登记。

  2.入学信息审核

  (1)自动审核。“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将自动审核已登记的新生入学信息(户籍、出生证、居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审核结果于次日在原登记入学信息页面反馈,监护人应及时查看;

  (2)无相关政务数据的、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监护人需在6月3日前,到原就读幼儿园完成人工验核材料。若不在我镇读幼儿园的儿童,监护人可至坦洲镇行政服务中心新生登记服务点完成人工验核材料。

  3.填报志愿

  报读民办学校的,需登录“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如下: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的新生应于6月11日9时至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志愿;报读属地计划或属地外招生计划的应于6月13日9时至6月14日24时在上述系统填报志愿。志愿如需调整,可于6月18日9时至24时登录该系统修改。

  4.学校录取

  (1)自愿报读本校的教师和教辅人员子女可优先录取。

  (2)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分别录取,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自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3)电脑摇号录取。需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校,6月21日前核实学生名单,6月22日至6月26日公示,7月3日上午9时统一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法定监护人须在7月3日下午17时至7月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若另一志愿同时被录取,监护人应确定其一,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

  5.入学注册

  民办学校须于7月13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完成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不得参加第一次补录。

  6.补录

  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依报名顺序免试录取。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在“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公布,公开进行补录。第一次补录时间为7月15日9时至7月16日24时,未被录取的学生可重新填报志愿。学校应优先录取在本镇区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并于7月2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若需第二次补录,可于8月1日9时至8月24日24时进行。凡符合我市民办学校招生条件且未注册的适龄儿童皆可参加补录。民办学校录满为止,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二、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体包括:

  1.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3.截至报名前半年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有缴交社会保险记录。

  (二)招生计划

学校

华特雅学校

汇翠学校

明德学校

班数

5

2

6

  (三)学位分配办法

  1.申请学位人数不超过报读学校学位数,则直接录取;本校教师和教辅人员子女可优先录取。

  2.申请学位人数超过报读学校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摇号方式录取。未被录取部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补录程序申请按计划未招满的学校。

  (四)招生程序

  1.网上登记入学信息

  所有小学毕业生须在5月25日9时至6月1日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 (网址:http//www.zsedu.net/),进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按要求上传资料,监护人无法在终端登记信息系统完成操作的,可至各就读小学进行登记,外镇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生,若网上登记入学信息遇到困难可至坦洲镇行政服务中心新生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录入登记。

  2.信息审核

  (1)自动审核。“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将自动审核已登记的新生入学信息(户籍、出生证、居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审核结果于次日在原登记入学信息页面反馈,监护人应及时查看;

  (2)无相关政务数据的、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监护人需在6月3日前,到原就读小学完成人工验核材料。若不在我镇读小学的儿童,监护人可至坦洲镇行政服务中心新生登记服务点完成人工验核材料。

  3.填报志愿

  同一所民办学校只能选报一个志愿,学生最多可选报2个民办学校志愿(若填报了一个市直属学校志愿,则只可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民办学校志愿不分先后,同时符合两所民办学校录取条件的,由监护人在“确认”时自行选定入读的学校。

  (1)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新生、本校教师和教辅人员子女:6月11日9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 填报志愿;

  (2)报读属地计划或属地外招生计划新生:6月13日9时至6月1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志愿;

  (3)6月18日9时至24时,监护人可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修改志愿。

  4.学校录取

  (1)自愿报读本校的教师和教辅人员子女可优先录取。

  (2)报名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的,自动录取。选报对口直升本校且被自动录取的新生,已填报的其他志愿自动失效。自动录取的学生,法定监护人须在6月15日9时至6月16日24时登录该“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

  (3)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需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校,镇区6月21日前核实学生名单,6月22日至6月26日公示,7月3日上午9时统一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摇号录取分两步:第一步,按照招生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步,从未被录取的名单中再按招生计划数现场随机摇号产生候补名单。当被录取的学生放弃确认而产生剩余学位时,即从候补名单中按先后顺序补录。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法定监护人须在7月3日下午17时至7月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若另一志愿同时被录取,监护人应确定其一,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

  5.入学注册

  民办学校须于7月13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完成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不得参加第一次补录。

  6.补录

  第一次补录:时间为7月15日9时至7月16日24时,未被录取的学生可重新填报志愿。学校应优先录取在本镇区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并于7月2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第二次补录:于8月1日9时至8月24日24时进行。凡符合我市民办学校招生条件且未注册的适龄儿童皆可参加补录。民办学校录满为止,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三、民办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坦洲汇翠学校:86288739(小学)刘老师

  86637318(初中)何老师

  坦洲华特雅学校:86283456阮昭群

  坦洲爱华学校:86630971郭义芹

  坦洲明德学校:86688051张霞 86688061覃晓红

  

坦洲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2020年5月20日

  

附件1

  坦洲镇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序号

类    别

证明材料

1

符合公政治[2018]27号优待对象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

①教育部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

2

符合政干[2013]138号规定的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军分区公函;②省教育厅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

3

符合应急[2019]37号优待对象的消防应急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函。

4

符合中教体通〔2020〕9号优待对象的人员适龄子女

①市卫健局公函

5

符合中教〔2011〕11号条件的紧缺适用人才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人社局紧缺适用人才证明;②工作单位证明;③中山市房产证。

6

符合粤府[2018]96号规定的人才适龄子女

①《广东省人才优粤卡》;②持卡人中山市工作单位证明;③中山市房产证。

7

符合中府〔2019〕118号规定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总部办公函。

8

符合中府办〔2015〕46号规定的人员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证明

9

符合中教体通[2019]68号规定的台湾居民适龄子女

①法定监护人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

②台湾学生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

③法定监护人和台湾学生的户籍藤本;

④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的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的,提供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的参保证明(或在中山市就业的工作证明)和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

⑤授权委托书;

10

符合中教体通〔2019〕80号规定的港澳居民适龄子女

①法定监护人有效港澳身份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子女有效的港澳身份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法定监护人中山市房产证;

④法定监护人在中山的参保证明原件(或由教育部门向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主动核查);

⑤授权委托书。

11

符合粤侨办〔2009〕55号规定的华侨适龄子女

①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报名学生父母具备华侨身份的证明,以及相应的亲子关系证明(或报名学生出生证);

②中山市公证部门出具的,中山市常住户籍居民承担华侨子女在中山市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公证(在中山市工作的华侨,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③法定监护人的中山市户口簿和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在中山市工作的华侨,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④报名学生半年内在中山市(或镇区)医院的体检证明。

12

持有中山市百佳外来工证书(最近三年内)的人员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百佳外来工证书(最近三年内);

②中山市房产证或参保证明。

13

荣誉市民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荣誉市民证书;

②中山市房产证、居住证或工作证明。

14

镇区行政、企事业单位骨干等经济社会或教育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适龄子女

①镇政府有关证明材料;

②坦洲镇房产证、居住证或工作证明。

  备注:除表格中列出的证明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等。

  

附件2

  2020年坦洲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金斗社区户籍生、集体户籍生、镇内跨村(社区)就读生,本市户籍跨镇区就读生、本镇户籍居民非本镇户籍子女,政策优待人员以及积分生,按照以下学区划分办法申请入读公办小学。

  全镇分四个学区,划分如下:

  东北学区:沙坦路、坦神北路、坦洲河为界围成的我镇东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永二小学、永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

  东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为界围成的我镇东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七村小学、同胜小学、十四村小学;

  西北学区:坦洲河、沙坦路、坦神北路围成的我镇西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前进小学、群联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永一小学;

  西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金斗大桥以东段)为界围成的我镇西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合胜小学、安阜小学、裕洲小学、十四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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