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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十四村网髻路全线增加人行道分隔栏设施建设工程澄清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3-27 分享:

  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坦洲镇十四村网髻路全线增加人行道分隔栏设施建设工程进行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于2020年3月25日在中山市坦洲镇政府网(http://www.zs.gov.cn/tzz/)、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yjstz.cn/)提交的坦洲镇十四村网髻路全线增加人行道分隔栏设施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编号:GDZY2020032008)谈判公告。

  现将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结束后七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函的担保期限须至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如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采购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并视情节轻重,由采购人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所涉及的这部分内容。

  澄清为:“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结束后七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函的担保期限须至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如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采购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并视情节轻重,由采购人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以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采购人: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