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0〕12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印发<中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减免租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府国资〔2020〕37号)有关规定,结合镇公有企业实际情况,减免部分承租户2020年2月、3月的租金,现将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三天(2020年3月24日至3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反映。
联系人:冯先生、苏先生 联系电话:86651272。
中山市坦洲镇公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