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关于印发《三乡镇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解决用工问题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背景
疫情期间,为推动我镇企业复工复产,全力解决我镇企业用工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依据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0〕12号)文件精神。
三、重要内容解读
(一)补贴对象
1、就业补贴对象为规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亿元以上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首次招用在三乡就业的员工;
2、租车补贴对象为有租用车辆接送员工的规上企业、销售收入亿元以上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
3、培训补贴对象为经镇人社分局同意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
1、就业补贴为每人300元,三乡镇对口帮扶地区劳动力的补贴标准提高至2000元;
2、租车补贴为租用30座以上的车辆,接送市外省内员工返岗的,给予1000元补贴;接送与广东省接壤的(广西、湖南、江西、福建)给予4000元补贴;接送其他省份的给予8000元补贴;
3、培训补贴标准为镇在市补贴的基础上再按1:1的比例配套补贴,每人最高补贴1000元。
(三)补贴申请流程
1、就业补贴:企业申请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上述第4点的企业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填写《三乡镇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补贴资金申请表(就业补贴)》,并提交新招用员工花名册(附员工个人银行账号信息)、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到镇人社分局办理补贴申领手续;
2、租车补贴:申请企业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填写《三乡镇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补贴资金申请表(租车补贴)》,并提供租车合同、租车发票及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到镇经信局办理车费补贴申领手续;
3、培训补贴:企业经同意开展线上培训的,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工作并向镇人社分局提交《三乡镇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单位)申请表》及附件材料。
(四)补贴的其他说明
1、就业补贴中首次招用在三乡就业的员工,指所招用员工须在三乡镇首次办理就业登记及参加社会保险;
2、就业补贴明确首次招用在三乡就业的员工的入职时间为2020年2月19日至3月31日期间;
3、租车补贴明确企业需在2020年3月15日前通过租专车方式组织市外员工返岗;
4、办法明确了补贴项目的资金安排及申报原则,相关项目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三乡镇人社分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