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神湾镇2021年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神湾府〔2021〕27号)及有关规定,现经过预算单位提交资料、第三方机构初审、预算单位补充资料、第三方机构复审等程序,出具10份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事前评审成果(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其他问题的,请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市财政局神湾分局反应,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0-86782308
附件:
1.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综合评审表-神湾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2.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综合评审表-神湾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残疾人补贴经费
3.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综合评审表-中山市公安局神湾分局-三保、交警大队专项费用
4.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综合评审表-中山市公安局神湾分局-办案经费
5.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综合评审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药品及用品耗材
6.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综合评审表-中山市卫生健康局神湾分局-爱国卫生工作经费
7.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综合评审表-中共中山市神湾镇委员会宣传办公室-文旅扶持专项资金
8.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综合评审表-中山市神湾镇崇正学校-综合服务类
9.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综合评审表-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市政设施维护
10.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综合评审表-神湾镇水务事务中心-水利设施及三防抢险费用
中山市财政局神湾分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