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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入库(第二批)的补充通知

        文号:中商务贸字〔2020〕155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8-14 分享:

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0〕121号)文件精神和省厅最新要求,现将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入库(第二批)申报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调整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8月20日上午,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于8月20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镇区商务主管部门。

  2、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并于8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初审通过的企业纸质材料连同审核汇总表交至我局贸促科。

  二、调整申报表表格内容

  根据省申报文件和最新要求,原需提交的“附件2:2020年促进外贸转型升级项目申请表”内容有调整,请申报单位按新版申请表(详见附件)提交。


  附件:2020年促进外贸转型升级项目申请表


中山市商务局

2020年8月14日


(联系人:贸促科谢慧珊,电话:89892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