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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6-24 分享:

  根据《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商务服字〔2019〕38号)要求,经企业申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审、局党组会审议等环节,并就企业税务信用征求了市税务局意见的基础上,现将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30日,共7个自然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表

  

中山市商务局

2022年6月24日


  (联系人:服务贸易科 伍皓 关倚文,联系电话:89892322,邮箱:fmk@zsboc.gov.cn;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88236289 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