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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督促指导全市商务领域做好端午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号:中商务办字〔2021〕17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6-10 分享:

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近期省商务厅召开的疫情防控部署暨全省商务工作调度会的会议精神,抓好全市商务领域的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全力做好端午期间的疫情防控。现就进一步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母婴机构、会展等企业疫情防控督促指导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统一部署,认真抓紧抓实抓细属地商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群防群控等原则,指导所属地区商贸领域企业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对端午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死守,确保本级不出现疫情。督促指导商场、超市、餐饮、母婴机构、 会展等商贸流通、服务业企业,按照相应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详见附件),落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公众出行健康安全。

  二、紧盯关键重点完善防控链条

  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会当地疫情防控组(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国家、省、市最新有关规定,进一步梳理完善面向社会公众的商场、超市、餐饮、母婴机构、会展等重点服务业和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践,紧盯疫情传播链条中的关键重点,查找并完善疫情防控漏洞,优化完善重点特殊场所防控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应对突发疫情处置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最大程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商务局。

  三、加大疫情防控监督指导力度

  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母婴机构、会展等商贸流通、服务业企业的监督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经营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用品等的消毒通风;备足备齐洗手设施、免洗手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加强各类安全提示警示,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个人防护情况的检查等措施,科学疏导人流,确保安全开放、健康运营。


  附件:1.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2.广东省新冠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月子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

  3.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商业服务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商场超市及餐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5.关于严格做好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6.展会活动疫情防控管理指引

中山市商务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