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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责任体系、压实河长责任,沙溪镇级河长巡河作部署

信息来源: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08-03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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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下午,镇总河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徐业恒,镇级河长、党委委员曾乃宗带领河长办、生态环境局沙溪分局工作人员到狮滘河、沙溪涌、象角涌、中部排灌渠进行巡河。在37度的高温下,徐业恒一行先后检查了河涌水体、沿线排污口、河道两岸保洁工作,就进一步压实河长制,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徐业恒强调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河道责任划分。根据镇村两级河长制责任体系,以村居为单位,镇驻村领导及村书记,相应负责辖区内河涌河段日常保洁,河长公示牌维护、河涌入河排污口清查,坚决杜绝污水直排和偷排现象发生,落实河涌周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二是压实各级河长责任。镇级河长每旬巡查河涌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查河涌不少于一次,要加强对责任河涌黑臭水体巡查,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完善巡河档案,做到一河一档。河长巡河不能流于形式,不能对存在问题视而不见,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并跟踪落实情况,直至办结销号。

  三是落实河长制工作保障措施。为保障河长制工作机构的运行,镇要配备相关人员,落实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设备,每年从预算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河长制工作。各级河长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2020年河长制工作将面临更大挑战、更多问题以及更高要求,沙溪镇各部门、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高度重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域岸线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环境的新期待,建设生态宜人的美丽沙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