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交流互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侯江、赵琼不再担任中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11-08
分享: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中府[2018]50号)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侯江、赵琼不再担任中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中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2019年11月7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