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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司法局多举措为老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0-26 分享:

积极畅通老年人法律援助通道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通过多种举措建立了老年人法律维权“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健全市、镇、村三级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并加强部门联动,确保以法律援助处为中心,以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为依托的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高效运转。针对老年人申请的法律援助,简化审查程序,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优先指派。

  相继出台了多项老年人权益的保障措施,如对75周岁以上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免予经济状况审查;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以由律师上门提供法律援助等。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6宗。

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精准化公证服务

  全市公证人员积极深入社区、养老机构等老年人集中的地方,开展公证法律知识宣传,重点为老年人讲解权益保障、婚姻、父母子女关系、赡养扶助、遗产处理、意定监护等公证法律知识,提高老年人的维权意识。

  针对老年人行动不便的情况,主动与社区联系,集中时间、集中地点下乡巡回办证,解决老年人办证困难。积极响应司法部、全国老龄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减免公证收费的号召,对本地户籍满80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的公证费予以减免。据统计,1月至9月,全市共办理311件免费遗嘱公证,减免遗嘱公证费用约7.232万元,切实减轻了老年人的经济负担。

开展多形式老年人法治宣传活动

  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老年人法治讲座,内容涵盖老年人的婚姻家庭、赡养与抚养、财产继承、个人信息和集资诈骗等方面内容,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建成我市首个市级法治文化公园,形成以该公园为核心,各镇区法治公园、各村(社区)法治长廊为辐射点的法治文化网络,供市民(老年人)在休闲的同时学习法律。

  定期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今年以来,先后在火炬开发区太阳城商业广场举行“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法律援助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在东区兴中园举行“法援惠民 助力创文”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现场发放老年人维权宣传资料4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