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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连续五年成为全省行政机关败诉率低的地级市之一!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0-10 分享:

  近五年来,中山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通过建立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六项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等举措,使我市连续五年成为全省行政机关败诉率低的地级市之一。在我省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下,我市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少、败诉率低、败诉率波动稳定,五年平均败诉率仅为4.6%。2019年,中山两级法院审结生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3694宗,行政机关败诉率为3.8%(全省法院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1.4%),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体现全市行政执法和应诉工作的整体法治状况良好,为持续推动我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我市获评优秀等次。

着重“建章立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

  自2015年起,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等一批规范行政应诉的法律规章相继实施。中山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中山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中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在全省率先推行败诉案件报告制度、全市行政应诉工作年度统计分析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通报制度、司法建议及检察建议督办制度、行政争议案件诉前联调等行政应诉工作制度,通过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建设,多措并举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注重“矛盾化解”,力推行政争议取得实质性化解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开展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试点工作为契机,构建纠纷排查预警、纠纷引导分流、行政复议咨询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协助配合、行政复议案件联合调解、人员培训等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六项机制”。在全市24个镇街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挂牌成立了“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工作站”,通过资源整合,把行政复议工作下沉延伸到镇街,搭建网格化基层矛盾纠纷排查体系,做到及时发现纠纷苗头,特别是对山林土地确权、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易引发群众性的纠纷,及时预警,分流引导,掌握化解纠纷主动权,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了解行政复议、选择行政复议来解决争议。2019年以来,全市基层复调对接工作站接受咨询580多人次,代受理复议案件334件,调解涉行政争议的案件1638件,联合调解复议案件近50件,通过多元化、多渠道调解机制,促进案结事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近3年,整体纠错率均维持在30%。近90%的当事人服判息诉,行政复议成为我市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之一。

强化“执法监督”,助推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

  完善法治中山评价考核体系,将原法治中山镇(区)考评、依法行政考评和司法局对各镇区的法治社会建设考评进行整合,统一开展法治中山建设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制定《中山市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出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文件,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搭建执法信息平台,全方位打造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真正做到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2019年,我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累计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办理的1.4万多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网上全流程监督,对5000多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累计公示了6000多条行政执法信息,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聚焦“关键少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组织全市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参加诉讼案件庭审观摩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认真履职的意识。利用广东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深化行政机关学法考法活动,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学法用法,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2019年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及考试参考率及优秀率均达98%以上。通过市领导出庭应诉示范带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2020年上半年,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量为241件,同比增长141%。此外,针对全市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及法制机构人员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立法、人民调解等方面开展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及法制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