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现将《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定(修改对照稿)》及修改说明予以公布,公开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提出意见时间:2019年5月16日至6月16日。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86793802)、传真(88365326)、邮件(fazhike1203@163.com)、通讯(中山市博爱五路68号206室)
附件:1.《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定(修改对照稿)》
2.《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定》修改情况说明
中山市司法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