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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3-18 分享:

    2019年,重新组建的中山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工作要求、省委和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围绕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和“强化职能、整合队伍、建章立制、平衡利益”主基调,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围绕法治建设这一主线,抓好统筹协调法治中山工作、营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力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等五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高效推进,亮点突出,实现了高质量的发展。

    2019年,完成制定、修改政府规章3部,行政立法工作制度1项。行政复议案件收案1731宗。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96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87件,协助审核各类政策文件223件。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办理各类法律意见489件。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的诉讼、复议案件253宗。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15人,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91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8392件,其中承办多人案件及群体性案件33宗,涉及320人。办理公证总数56059件。受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4901宗。全市共有执业律师1452人,律师所121家,代理各类案件3632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41421件。调处矛盾纠纷4246宗,成功调解4175宗,调解成功率98.33%。举办各类普法活动1100多场,派发普法宣传资料50.58万多份,受众达350多万人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建立并落实好局党组会议“首题必政治”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举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局党组成员亲自讲党课1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77次,组织“红色路线体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水平。围绕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第十四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着重解决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宽软松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机关党组织、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等制度,开展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联合中山日报社开展“今天我当班”系列专题报道,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领域12名担当作为、积极奉献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制作中山市司法行政工作主题曲《司法守护》,向群众宣传重组后的司法局职能。开展全系统趣味运动会、组织瑜伽、羽毛球等多个兴趣小组等,多种形式丰富干警业余生活。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协调法治中山工作。围绕把我市建成全省乃至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的目标,执行和落实好法治广东建设新规划。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代拟《中山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中山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进行部署和考核。执行好省制定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新的五年行动计划、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分别就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开展专项督导督察。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下设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指导镇区成立依法治镇区委员会。先后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至三次会议,落实《中山市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推动全市各部门、各镇区党政负责人对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述职。完善法治中山评价考核体系,将原法治中山镇(区)考评、依法行政考评和司法局对各镇区的法治社会建设考评进行整合,统一开展法治中山建设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范围。组织统筹全市“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组织公职人员集体宪法宣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第二届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统筹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2次专题学法活动,各部门、各镇区落实基层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思维能力,增强法治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以良法保障善治,营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根据我市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进程的现实需要,铁腕治理土地、规划乱象,通过审核审查国土规划政策文件25份,推动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份,统筹镇区规划编制权限,严控房地产用地供应,强化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实现土地、规划全流程再造。一批重大项目如支持与服务中山市协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合作协议、中山粤港澳大湾区医学生物谷一期项目等系列重大合同协议,均经过司法行政部门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从合法性、法律可操作性及可能带来的后果风险等角度进行综合论证及评估。草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意见》报市政府审核发文,加大监督和指导行政执法的力度,推行行政指导、柔性执法、文明执法方式。开展古镇知识产权行政裁决试点调研,指导草拟试点方案,建立小榄特大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配套制度,努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公平正义行政执法环境。加强涉外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符合条件的5家律师事务所进驻“中山走出去服务”平台专业机构库,为企业会员提供涉外专业法律服务。组织召开澳门-中山两地法律专业人士交流座谈会,举办“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专题培训,提高律师专业服务水平。出台《中山律师行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十条》《中山公证行业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十条措施》,组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以“法治体检”和“法治培训”为抓手,引导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者积极服务民营企业。推进“法律进民企”工作,开展民营企业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试点,为我市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四、以率先取得突破为目标,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落实行政立法项目、年度立法工作情况向市政府党组、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制定规章计划,完成《中山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工作。推动出台《中山市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工作办法》和立法项目收集、立法草案等工作办法,加大政策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力度。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印发《中山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我市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市属各部门、各镇区对我市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及兜底规定进行了新一轮清理。经清理,保留证明事项目录新增1项,取消证明事项目录新增9项、调整3项。清理涉及“兜底规定”的政府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42件,相关清理结果已由市政府印发并向社会公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中山市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做好贯彻行政执法全过程的服务、管理、指导、监督工作。举办全市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证考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系统的日常维护和行政执法案件的网上实时监督,开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和案卷评查。推进“阳光复议”“便民复议”,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级公共服务平台,司法局窗口增设行政复议受理业务,进一步拓展便民举措。2019年4月,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次在案件发生地三乡镇进行开庭审理。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举办全市行政应诉工作培训班。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通报、督导、考核”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2019年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为168件。

    五、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深化“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抓好“数字政府”改革试点,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组建市司法局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工作小组,对全局所有129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网办。拓展便民服务功能,大力增强公证、法律援助等便民服务事项的供给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申请法律援助门槛,将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家庭人均收入)由原来的1805.6元/月调整为1942.5元/月。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渠道,针对欠薪案件,一律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全程督办。与建设银行中山分行合作,设立市分行法律援助工作站。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活动的跨部门监督协调机制,与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律师执业跨部门监督协调机制的工作意见》。组织、指导全市107家律师事务所开展章程修改工作。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公证处开展了一轮规范执业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相关投诉举报,全年共收到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案件28宗,受理16宗;共作出行政处罚4宗,另有6宗已立案处理。及时向行业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公示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健全律师诚信监督措施。建成中山首个市级法治文化公园,为市民群众提供了集宪法宣誓、普法宣传、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场所,并在其中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暨中山市宪法宣誓平台启动仪式。承办广东省首届法治文化节活动开幕式相关活动并获“特别组织奖”,优化微信公众号、公交线路、楼宇电梯广告等新媒体宣传平台,用群众更喜闻乐见的方式弘扬宪法法治精神。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以“宪法大课堂”的形式在全市中小学形成了普法进校园100%全覆盖,得到了省普法办的认可。

    六、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全力推进社会治理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特色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建立“石岐区干志峰律师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等6个个人品牌调解室,在市工商联和各镇(区)商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24个,建立异地商会人民调解组织16个,与江门市合作建立全市首个跨市人民调解工作室,制定并实施《中山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派出所协调联动工作方案》,推动“公调对接”工作,让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途径更加多元,化解在初发阶段。围绕70周年国庆、世界律师大会、澳门回归等节点,落实好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制度和特殊时期“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如在国庆节期间,开发区司法所成功调处了某婚纱公司100多名工人因老板失联,无法支付劳动报酬纠纷;古镇司法所调处某建材公司拖欠76名工人工资近300万元纠纷。全力推进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成立戒毒医疗、诊断评估、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五个中心。开展强戒所医疗工作基础建设年活动,完成驻所门诊部医联体建设,建设完成戒毒人员专用病房,提升场所医疗软硬件水平。开展“全所爱卫”活动,实现季节性流感和登革热零病例。建立健全制度,制定修改《中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警戒区域管理规定》《安全排查工作实施细则》《戒毒人员探访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所情分析制度、领导干部值班巡查制度、干警直接管理制度,深化勤务模式改革。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全面进行分类排查,重点加强对涉黑恶等特殊刑释人员的危险评估研判,从源头做好风险防范。抽调4名戒毒所警察参与全市五个远程视频会见点管理,全年安排视频会见916次,圆满完成我市特赦报请工作,提请特赦社区矫正对象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