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中山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8-24 分享: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颁发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颁发时间

  2022年8月29日至30日,上午8:45-11:45,下午14:45-17:15。

  颁发地点

  中山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山市博爱五路68号)。

  颁发证书

  (一)申领人须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到现场领取证书,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另行预约时间领取。

  窗体顶端

  (二)本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领取采取“先网上预约、后现场领取”的方式,请申领人及时登录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平台

(网址: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预约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时间,并根据预约时间前往现场领取证书。

  (三)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再实行年度备案和变更备案制度,只进行领取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请申领人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按预约时间到现场,全程佩戴口罩,并根据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和指引出示粤康码、行程卡和进行体温检测,到达一楼大堂后应先到派号机处取号,然后在大堂内保持安全间隔距离耐心等待叫号,领取证书后请及时离开,不要停留和聚集。

  (二)根据我市防疫有关要求,申领人从省内外来(返)中山,抵中山后尽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近7天从中高风险区域来(返)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行程卡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3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实行“三天两检”人员,未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得进入中心。

  联系电话:0760-88363925、88363968。

  特此通知。


中山市司法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