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原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部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劳社〔2004〕97号)文件精神,南区人社分局组织评审小组对中山市诺安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全面评估。经审查,中山市诺安职业培训学校各项办学条件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拟同意中山市诺安职业培训学校通过年审,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申请的 办学地址 |
申请的办学类型和层次 |
中山市诺安职业培训学校 |
张秀成 |
中山市南区先施一路6号 |
高级:汽车修理工、家政服务 员、电梯安装维修工、办公软件应用。 中级:焊工、钳工、车工、汽车修理工、维修电工、模具工、微型计算机安装调试与维修、图形图像处理员、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员、电梯安装维修工、员工关系管理、办公软件应用、电子装接、叉车司机、汽车驾驶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3日,共5个工作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书面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及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受理电话:88899822,联系人:林先生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