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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08-10-22 分享:

中南办〔2008〕31号

关于成立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
培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社区居委会: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发展步伐,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我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淑梅
副组长:陈干洪 吴 竞
成 员:杨远东 马国旋 陈海洲 伍健新 杨清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社会事务办,主任:陈干洪(兼),副主任:杨远东(兼),成员:刘杏颜、杨志芳、伍健新、杨清荣、肖锐贤、罗秀英。
二、在环城、北台社区培育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