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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启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09-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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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委〔
2009
〕
5
号
关于陈启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根据南区经贸线党支部选举结果,经研究,同意如下人员任免职。
陈启明同志任南区经贸线党支部委员。
免去李伟轩同志南区经贸线党支部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中山市南区工作委员会
2009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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