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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修志工作人员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09-10-30 分享:

招聘启事
 
    由于工作需要,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修志工作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职位要求
    1、专业:党史、方志、历史、中文等文史类专业。
    2、学历:大学本科以上。
    3、年龄、性别:不限。
    4、聘用期限:截止到修志工作完成,约一年。聘用期满后,如表现优秀,可考虑另作安排。
    5、具有修志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请于2009年11月20日前将个人资料(详尽阅历、家庭情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等)邮寄或直接交至中山市南区组织人事办公室(中山市南区城南二路1号509室)。联系人:陈顺梅,联系电话:88895103。
 
中山市南区组织人事办公室

200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