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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办事处关于覃大勇同志聘任职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5-07-20 分享:




各单位、社区、中小学校:
    经研究,决定:
    聘任覃大勇同志为南区教育指导中心专干,聘任期为3年,从2015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4日止。
    免去刘东灶同志教育指导中心专干职务。
    特此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