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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党工委关于高国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6-08-09 分享:



各党(总)支部、单位、社区居委会:
    经研究,决定:
    高国敏同志任人大、政协工作室主任;
    莫惠媛同志任党政办主任、档案馆馆长;
    罗少群同志主持组织人事办公室全面工作。
    免去李启和同志政协工作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炼红同志人大工作室主任、党政办主任;
    免去莫惠媛同志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原《南区党工委关于高国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中南委干〔2016〕11号)废止。
    特此通知


中共中山市南区工作委员会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