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公示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1年第一批符合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6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1年09月06日至2021年09月10日,共5天。
3、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
地址:中山市南区银潭中路6号
邮政编码:528455
联系电话:88899822
传真电话:88897466
附件一: 2021年08月城镇户籍拟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名单(批次号:A0344201421019)
附件二: 2021年08月农业户籍无财政补贴拟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名单(批次号:202100089)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区分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