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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区恒海花园片区改造意愿调查成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21-08-23 分享:

       为规范、公开、有效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切实体现尊重合法权利人意愿,在市城市更新局的指导及广大恒海花园片区居民的积极配合下,南区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自2020年4月10日起开展中山市南区恒海花园片区“三旧”改造意愿调查工作并已顺利完成,根据《中山市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实施细则》(中府〔2020〕95号)等有关规定,现该项目具体改造意愿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改造意愿调查范围图

       详见附件。

       二、改造意愿调查成果统计表

调查单位: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               调查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6月30日

土地性质

序号

权利人类型

地块数

土地面积(㎡)

总人数

同意的权利人数

建筑物面积(㎡)

同意的建筑物面积(㎡)

权利人同意比例

建筑物面积同意比例

同意的土地面积(㎡)

土地面积同意比例

备注

国有

1

单一权利人

45

17476.87

45

30

——

——

——

——

11959.75

——

2

共有权利人

12

3973.46

12

7

——

——

——

——

1890.85

——

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恒海花园小区)

1

19317.38

1025

908

93466.48

81227.84

88.59%

86.91%

19317.38

——

合计

58

40767.71

——

——

——

——

——

——

33167.98

81.36%

    说明:一、“单一权利人”是指只有一个权利人;“共有权利人”是指有两个以上权利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二、根据《中山市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实施细则》规定:1.用地为单一权利人的,取得该权利人同意;属于共有的取得全体权利人同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80%以上的合法权利人且占总人数80%以上的合法权利人签名同意;2.用地包含多个权属地块的,符合改造意愿条件的地块总面积占比应当不小于80%。
    三、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均为意愿调查阶段摸查所得。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自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 9月6日止。

       四、意见反馈

       如公示期间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提交相关书面意见到南区街道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逾期未提交或书面意见经审查不成立的,视为无异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地址:中山市城南二路1号6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0-89990286

       六、特别声明

       上述改造意愿调查成果需经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最终以市城市更新局公布为准。

       特此公示


       附件:南区街道恒海花园片区改造意愿调查范围图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