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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主要负责人接受询问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9-16 分享:

 粤中南朗执[2021]657号

  

       欠薪单位名称:深圳市捷晨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平吉大道平朗路9号万国城C座10H

  法定代表人:张平英

  身份证号码:3624241984*******2

  住址:江西省吉安新干县桃溪乡板埠村板埠自然村38号

  联系电话:138233****0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1年8月19日,张某某、肖某某等9名员工向南朗街道人社分局反映你单位在海湾城承包清洁服务工作,拖欠张某某、肖某某等122名员工(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员工)2021年6月、7月工资共计552166元。南朗街道人社分局接报后多次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朗分局接受调查配合处理未果,且不知去向。2021年9月10日,南朗街道人社分局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到你单位经营场所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项目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南朗执[2021]657号),要求你单位于2021年9月13日15时00分前到南朗街道人社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但你单位至今仍未按要求前来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单位于2021年9月22日上午9时前到南朗街道人社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朗镇美景大道46号

    联系人:程润均  阮振雄   

  联系电话:0760-28191233

  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6日

  







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知书

    粤中南朗执责字〔2021〕657号

  

       名称:深圳市捷晨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83169239

  法定代表人:张平英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平吉大道平朗路9号万国城C座10H

  经查,你单位在海湾城承包清洁服务工作,存在拖欠员工2021年6月、7月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员工工资统计表、《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等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一、2021年9月17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依法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

  二、于2021年9月17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

  告本单位。

  联系人: 程润均( T144006 )、李振兴( T453812 )

  联系电话: 28191233

  单位地址: 南朗镇美景大道 46 号

  

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