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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2-01 分享: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支持指导下,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民生实事,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一、聚焦底线民生,基本兜底保障坚实有力

  (一)低保标准持续提高。2016-2020年,我市低保标准由629元/月提高到1100元/月,增幅74.8%,年均增长18.7%。目前低保线仅次于深圳,处于同类地区第一,位居全省第二,高出全省17.8%。截至2020年12月,全市共有低保对象3154户6119人,共有低收入对象410户914人;共发放低保金7494万元。全市累计救助困难家庭6348户次972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约2420万元。加大疫情期间的困难救助,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060.1万元。2020年,新增双低对象2098人,双低家庭扩面较上年提升9.5%,兜底民生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二)“三难”问题有效破解在全省率先打造大病、教育、危房改造“三大”帮扶中心,破解了困难群众的“三难”问题。一是与完美公司共同打造“大病帮扶中心”,主动发现,精准帮扶,破解“因病致困”难题。1-12月,共实施救助2327人次,发放救助金544.4万元。二是打造“教育帮扶中心”,破解困难学子“读书难”问题。市、镇(街)两级联动,并与刘蓉蓉慈育助学基金共同成立“教育帮扶中心”,对困难家庭中的大学、高中、初中学生每人每年分别资助8000元(其中市教育帮扶基金4000元)、3000元、1000元,共向1098名困难学子发放助学金350多万元。三是打造“住房改造中心”,破解困难群众“居住难”问题。在历年投入近2亿元改造双低家庭危房3443套的基础上,以政府投入带动慈善力量助力完成住房改造109套,新增动工63套,基本实现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全覆盖。“三大”难题的有效破解,我市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得到切实的提升,双低家庭人数从2016年的11921人减至现在的7033人,减少了41%。

  (三)特殊群体保障到位。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6倍调整为1760元/月,增幅4.7%。1-12月,共向794名特困人员发放救助供养金1712万元。集中供养孤儿、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924.4元、1550元,同比分别增长7%、4.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175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235元/月·人,补贴标准均提高了4.76%。1-12月,共向16652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4413万元。

  (四)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在打造“三大”帮扶中心的基础上,创新打造“微基金”捐助、“微心愿”捐赠、“博爱100”公益项目孵化“三大”慈善平台。全市共成立“微基金”71个,募集资金2465万多元;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微心愿”1725个;“博爱100”共征集9552个公益项目和公益创意,直接服务群众280万人次。

   二、聚焦群众关切,民生服务品质显著提升

  (一)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全面完成市十项民生实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各项指标。“3+4+N”的居家养老模式初步建成,努力打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体系建设、“互联网+”3大平台,做强助洁、助餐、助医、助安4项服务,拓展精神慰藉等N项服务。目前,全市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61家,镇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00%覆盖,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83%。大力推动长者饭堂建设,各镇街至少有一家长者饭堂,共建设长者饭堂和就餐点96个,实现镇街全覆盖和中心城区社区全覆盖。1-12月全市共为1783名困难老人提供上门家政服务约18.72万小时。全年送餐助餐超92.22万餐次。        

  (二)困境儿童保障日益完善。制定出台《中山市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办法》,破解了成年孤儿安置的历史问题。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化提升和困境儿童摸底排查专项行动,100%落实村(居)一对一监护。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161场。

  (三)审批服务办理提质增效。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全面梳理制定事项申请、情形导图和量化受理审查标准等材料,实现“一网通办”。全面实现对标整改实施事项105项工作指标1050项,提前完成了市下达的任务。局一窗受理率100%,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了一次办、就近办,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办率为100%,实现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零跑动”,行政许可事项时限压减比为97.2%,即办率100%。全年共办理社会组织审批730宗、地名审批303宗。

  (四)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得力。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实现了“零”疫情。在全省率先完成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隔离观察点和流浪精神障碍患者隔离观察点的设置任务。对全市24家民政服务机构迅速落实全封闭管理。加强清明疫情防控,共举办公祭活动和各类宣传28场次。

   三、聚焦共建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深化

  (一)基层社会治理彰显新活力。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开展问题难点村排查,指导各镇街做好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制定居委会换届工作指引和流程图,切实做好2021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各项工作。努力加强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机制。出台《关于加强村民小组建设的意见(试行)》,努力破解村民小组管理难问题。制定《中山市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探索推进大型居住社区设置改革,印发《中山市规范社区设置工作指导意见》。

  (二)社会组织管理得到新加强。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年报率达91.2%。加大检查力度,组织对100家社会组织进行财务专项检查。推动其他领域社工改革,深化民政兜底性社工服务。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组织社会组织对口帮扶潮州及肇庆,选派社工赴昭通市支援帮扶。截至2020年12月,全市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共2273家(社会团体71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554家,基金会4家),登记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共1368个。

  (三)民政综合执法取得新突破。印发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职责分工及执法流程指引,建立了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加大执法力度,立案查处违法社会组织54家,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4家。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全部完成整改。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市考核中位居前列。加大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力度,全面完成养老机构的消防隐患整改,全年无重大事故发生。

  (四)社会专项事务实现新提高。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1576对、离婚登记5192对。办理收养登记6宗,出具不符合收养登记证明42份。开展寻亲返乡、“寒冬送温暖”等行动,共救助1602人次,成功寻亲68名。积极应对疫情和政策调整影响,全年销售福利彩票8.79亿元。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全年处理遗体13285具,管理寄存骨灰约2万个,共办理户籍居民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10051宗480万元。我市民政统计工作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获全省民政统计工作考评第1名。

   四、聚焦固本强基,自身能力建设全面加强

  (一)基层党建工作务求实效。全力提升党建质量,以“五主题三作用”为抓手,引领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践诺、职业道德教育等活动,争创“模范机关”。精心打造“市直机关民政党建主题基地”“民政党员干部学堂”“镇区局长谈民政”特色品牌项目。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各类学习培训510次,参训党员干部达1.2万人次。以“党建+”模式,积极开展“关爱困难群体”“圆梦微心愿”、创文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干部参与近800人次,不断强化党员理想信念,淬炼党性修养。

  (二)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开展多形式警示教育,组织廉政教育28场次。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组织查找共9大类61项内容。组织开展全市民政专项资金督查,检查24个镇区专项资金约1.7亿元,共查阅各类对象档案资料24003份、随机入户2989户,入户抽查率为15.16%,比2019年提升2.13%。深化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实施所有出纳人员交叉委派任职。

  (三)干事创业活力持续激发。对标市“双百制”考核要求,建立局机关“党建考核+实绩考核”双百考核制,党员干部绩效奖金直接与个人业绩挂钩,以工作的实绩来考量基层单位的优劣。市民政局先行先试,构建有效的内部绩效考评管理体系。市级民政部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热情得到了有效激发。深化镇区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以明确的目标导向,以业绩论高低,推动创先争优。

  

   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奋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救助体系,着力保基本兜底线

  一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原则,不断完善民生兜底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稳步调升低保标准水平。因地制宜,完善临时困难救助等分类救助制度,扎实加强分类救助。加强民政兜底保障对象住房改造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建立相对困难家庭救助长效机制和精准帮扶的主动发现机制。二是破解困难群众民生难题。聚焦特殊群体,回应群众关切,以“政府资金+社会资助”的运作模式,不断破解困难家庭看病、读书、住房、养老等民生难题。解决因病致困难题,对困难群众实施大病慈善救助不少于1000人次;做好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帮扶解困工作,完成困难家庭住房改造不少于50户;做好教育帮扶助困工作,对困难家庭学生实施市镇联动助学不少于700名。三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坚持以“企业带动、人人向善”的模式,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在壮大企业定向捐助的同时,完善“微基金”“微心愿”捐助等慈善公益平台建设,努力把“博爱100”打造成挖掘和宣传公益企业、公益人物的主要平台。

   二、突出补齐短板,着力抓改革提质量

  一是全面提高民政基本公共服务的管理水平。开展“质量提升年”攻坚行动。实施精细管理,优化绩效考核,全面提升镇街基层服务的质量水平和社会效益,推动各直属单位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加快启动殡仪馆的立项改扩建工作和福荫园公墓思亲楼的建设。二是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着力打造“智慧养老”平台,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全力配合卫健部门探讨创建“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老年人应急监测平台。强化服务体系建设,居家养老站点建设村(居)覆盖率达到100%。保基本、强覆盖,提高长者饭堂老人服务质量和数量。实施“关爱空巢老人工程”和“适老化改造工程”,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三是继续深化社工改革。深入推动其他领域的社工改革,优化绩效考核,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实施中山“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推行镇街政府直接招聘和管理社工,直接服务基层,服务困难群众。

   三、强化规范管理,着力强基层稳根基

  一是加强基层社会建设管理。依法依规、高质量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步完成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自治制度。落实《关于加强村民小组建设的意见(试行)》,加强村民小组治理体系建设。深化村(居)务和组务公开。推进城乡社区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集地村(社区)的设置改革,规范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健全完善村(居)议事协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有关制度。二是持续加大专项资金的监管。改进专项资金的分配制度,实施使用效率和资金分配挂钩。加强督办通报,切实提高民生兜底资金使用率和效益。常态化核查、抽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确保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高效。加强对各类救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将发放的准时率纳入各镇街政府工作考核的事项。三是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1+8”社会组织监管体系要求,强化年报工作、财务抽查和“双随机、一公开”,加大事后的执法力度。依法清理清退一批“僵尸”社会组织,推动违背非营利宗旨的社会组织转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完善等级评估工作。培育和激发社区社会组织活力,提高参与社区治理水平。压实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四是积极稳妥推动殡葬领域治理。压实殡葬管理责任,完成历史旧坟摸排建档工作,推行绿色节地安葬。扎实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规范殡葬中介服务机构行为,推动其依法商事登记后在殡葬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活动。

  四、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激活力促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推动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以案促改,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风险排查机制,坚决防止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严格落实明察暗访和谈心谈话制度,警钟长鸣,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三是激励担当作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加大干部锻炼培养和交流轮岗力度。完善深化民政系统绩效考核机制,强化绩效激励,努力在民政系统营造干事创业、创先争优、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