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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01-12 分享: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支持指导下,全市民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兜底保障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着力抓好兜底线、促和谐、求创新各项工作,民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民政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兜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

       1、底线民生托底有力。在全省率先大幅提高低保水平,低保标准从629元提高到896元,增幅42.4%,城镇、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分别提高到703元、648元,比省要求高35%以上。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低保4355户9240人、低收入对象1320户3606人,共发放低保资金6762.5万元,比增48%。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7208元,比省要求高11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800元、2400元;孤儿集中、分散供养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450元、880元,出台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制度。

       2、分类救助水平不断提升。医疗救助力度加大,从9月起市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从70%提高到80%以上,1-11月共救助1332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1068万元,平均每人次住院医疗救助水平达3149元,比省要求高11.4%。危房改造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改造双低家庭危房145户。“救急难”作用明显,1-11月共向10036户次困难家庭发放临时困难救助2106万元。市福彩公益金安排264万元加强各镇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增强防灾救灾能力,有效应对“天鸽”、“帕卡”等自然灾害,东区花苑社区、神湾镇宥南社区和大涌镇南文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社会参与慈善成果显著,创立“微基金”,1-11月新增5个冠名基金和23个微基金,新募集慈善资金达2977万元,近3.6万人次参与,累计募集慈善基金总额达1.34亿元。其中完美公司今年捐赠1000万元,累计向市慈善总会捐赠达7366万元。创新“微慈善”模式,建设1000多平方米的社会捐助接收站,搭建“博爱商城”网上捐助平台,共接收捐赠物资2.8万多件,折合价值72万元,受惠困难群众达1.5万人次。

       4、托养救助工作全面加强。出色完成169名孤残儿童接回市儿童福利院和60多名流浪智障患者转院治疗等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市儿童福利院新增事业编制18名、工作人员74名,努力建设全省一流水平的儿童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更加规范,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28人次。

       二、坚持促和谐,复退军人服务管理成效显著

       1、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专班。市镇村三级“五有”服务组织全面建立,在全省率先启动由市统一购买服务招聘24人安排到镇区负责复退军人工作,联合出台了四项服务措施及五条优待机制,我市体系建设任务出色完成,得到省民政厅肯定。首次举办全市退役士兵欢迎仪式和复退军人专场招聘会。推进信息化建设,采集录入优抚对象信息2.8万多条,逐步建立完善优抚信息数据库。

       2、优抚对象权益保障有力。安置任务全面完成,24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均落实事业编制,向449名2016年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补助金2922万元。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12%、节日慰问金统一提高到2600元,全年共发放抚恤补助金4700多万元、节日慰问金919万元、义务兵家庭及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2800多万元。投入130万元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投入医疗保障金427万元、临时困难补助金120万元,改造优抚对象危房80户。出台新政策,从2018年起对重点优抚对象实施门诊医疗补助。

       3、双拥工作扎实推进。社会化拥军不断发展,充分发挥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桥梁作用,凝聚了企业家、优秀复退军人等社会力量,主动走访、慰问服务复退军人,“军人服务军人、军人管理军人”做法初见成效。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和市爱国拥军促进会通过主动约谈、上门走访等联系慰问复退军人650多人次,发放慰问金约25万元,耐心解释政策,做好帮扶解困。军政军民更加团结,扎实做好春节、“八一”慰问,成功组织“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全面落实。

       4、复退军人群体和谐稳定。着力完善机制,形成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民政、信访、公安等部门联动,各镇区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的涉军信访工作“合力共治”新格局。着力沟通关怀,市领导组织召开复退军人代表座谈会,直接听取意见,回应诉求。主动开展清明期间复退军人祭拜烈士活动,统一组织了16场次750多人次参加,祭拜活动安全有序,扭转了以往“堵拦截”的被动局面。今年以来,全市涉军信访人次、集体访同比下降20%以上,没有发生复退军人大规模集体上访和集体到省进京上访事件,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坚持求创新,民政工作改革发展

       1、养老事业加快发展。初步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坚持以居家为基础,小榄等镇区整合利用敬老院闲置资源不断拓展提供助餐送餐、上门家政等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市新增110万元补贴敬老院收住社会自费老人,6个镇区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42.5张,完成省“十三五”规划任务。加强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市华宇乐颐养院、火炬区颐康老年服务中心达省5星级养老机构标准,我市国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高分通过验收。“银龄安康行动”老人意外伤害险综合覆盖率达107%,获省“突出贡献”等四大奖项。向3.4万多名高龄老人发放政府津贴1758万元,从2018年起提高津贴标准,预计增加投入3100多万元。

       2、社工服务扎实推进。落实全市民政工作推进现场会精神,以南区专业化、南朗岗位化为试点,形成共识启动社工改革,制定社工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转变考核方式,由全市统一评估转由服务购买方自行实施绩效考核。新增社区建设、残障、企业、优抚、慈善等5个领域“专业社工、全民义工”试点。全市通过社工职业水平考试人数4244人次,每万人持证社工人数达13人。

       3、社区建设不断加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圆满完成,277个村(居)委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1350人,“一肩挑”和交叉任职率达89.89%、93.7%,参选率达97.56%、一次选举成功率达97.1%、非户籍人口参选试点村(居)占19.9%,均远高于省要求。同步完成272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3609个村(居)民小组换届选举。非户籍人口参与基层治理不断深入,开展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和特别委员选聘,261个村(居)选聘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成员2885人、229个村(居)选聘特别委员565人。

       4、社会组织管理不断深化。改革工作不断深入,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完成第二、三批试点93个社会组织脱钩任务。监督管理更加严格,出台了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制度,对169家社会组织进行财务专项检查。扶持激励更具导向,对获得3A以上等级社会组织进行奖励,向38个社会组织项目发放扶持资金158万元。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慈善,60多家社会团体加入市慈善总会等公益组织。截至12月底,全市登记社会组织2244个,获3A以上等级202个,其中5A等级48个。

       四、坚持严党建,民政建设不断加强

       1、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大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民政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分阶段、分步骤持续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创新联系群众方式,启动市民政局直接联系困难群众活动,每周二上午固定联系基层群众,加强调研。着力加强党建,对照市委首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未巡先改,制定落实整改措施202条,全面完成“政治体检”和政治保健。基层党建不断加强,成立了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和纪委,6个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新成立2个党支部,建立民政党员志愿者服务队。

       2、民政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加快人才培养,制定干部培养锻炼实施办法,形成“跟班学习、基层挂职、部门轮训、轮岗交流、扶贫派驻”干部培养机制。推行局机关内部绩效管理,对直属单位及领导班子实行年终考评,启动各镇区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有效提高了创新创优的积极性。规范资金管理,成立计财科,对5个下属一类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扎实抓好财务和审计工作,开展“三公”经费等专项检查,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等10多项管理制度。强化督办通报制度,加强统计,定期通报科室、直属单位以及各镇区的资金、专项工作等进度情况,以问题为导向,狠抓工作落实。2017年,财政安排市民政局资金2.79亿元,向镇区定向财力转移支付7108万元,截至11月底,市民政局资金执行率达94.41%,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民政专项事务扎实有效。依法做好审批服务,全年共办理社会组织审批869宗、地名审批258宗、收养登记54宗,结婚登记14481对、离婚登记4522对,出具不符合收养登记证明469份,社会组织“三证合一”换证率达96.7% 。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查工作,采集录入十一大类73个子类8827条地名,完成全部成果图84张,编印了《中山市地名词典》。福利彩票销售再创新高,全年销售11.77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约3.39亿元,其中市级留成约1.2亿元。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出台《中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安排市福彩公益金1300万元资助养老、救灾等项目29个。殡仪服务全面提升,深得群众的认可。举办树葬、海葬活动,圆满完成清明等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同志们,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支持指导的结果,是市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区大力支持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民政局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部署要求,当前我市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突出体现为困难群众对共享发展成果的需求和兜底民生不充分、不彻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落地难问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需求大,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率偏低,未能达到帮助解决“因病致贫”预期目标。二是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匹配问题。社会养老需求不断增加,但镇区敬老院床位等资源未能有效应用、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较窄、医养结合发展刚刚起步,远远无法满足“老有所养”需求。三是改革发展还不够彻底,社工服务、居家养老等“华而不实”局面还需进一步扭转,成效需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抓重点、补短板、促落实、谋发展,奋力推进民政事业新发展。

       一、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完善民生保障体系

       1、突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十九大报告“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完善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弱有所扶”。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制定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改善困难群体生活。修订临时救助制度,规范救助标准。全面提高救助水平,着力破解政策落地难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率,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大慈善救助力度,建立临时救助与慈善资源对接共享制度。推行“微慈善”,打造“人人慈善”新格局。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按灾情级别分类建立应急避护对象信息库,加强避护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大困境儿童关爱力度,提高孤儿养育等水平。

       2、突出关注大病困难群体。按照十九大报告“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要求,着力破解因病致贫难题,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建立“重大疾病困难帮扶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医疗救助主动发现工作,跟踪监测准救助对象,及时救助,充分利用慈善总会等社会资源,努力破解因病致贫难题。

       3、突出加强民政政策宣传。着力补齐工作短板,切实加大民政宣传力度,针对民政对象尤其是困难群体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制作有趣生动易懂的宣传资料,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着力培育民政政策“一线宣传员”队伍,如培训专业社工下村(居)直接宣传、落实政策。结合局机关直接联系困难群众活动,大力推进民政政策宣传进社区、进家庭。不断提高困难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兜底民生的良好氛围。

       二、着眼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突出加强复退军人服务管理

       1、全面加强复退军人服务。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部署,以服务为抓手,着力完善复退军人服务体系。严格按“五有”标准完善市镇村三级复退军人服务组织,充分发挥服务组织作用,厘清业务清单,细化服务措施,加强专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复退军人矛盾隐患排查,及时掌握主要群体及诉求,密切留意新动态,加强合力共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妥善处置涉军信访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当地,确保复退军人群体和谐稳定。

       2、全面加强帮扶保障。着力落实优抚安置各项政策,推动复退军人精神激励、生活困难优待、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就业创业等服务措施及优待机制落到实处,争取出台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做好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结算工作,保障复退军人合法权益。强化主动沟通,建立完善联系复退军人机制,定期走访慰问、座谈交流,帮助解决困难复退军人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动复退军人档案电子化。

       3、全面加强正面引导。着力推进复退军人荣誉体系建设,通过座谈会、走访、新闻媒体等加强政策的解释宣传和正面引导,传播自强不息、和谐共享的正能量。建立完善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打造复退军人宣传阵地。完善中山英烈网相关功能建设,利用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教育资源,挖掘树立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双拥宣传。加大社会化拥军力度,做好节日慰问、烈士纪念日公祭等活动。

       三、着眼破解发展难题,突出推进民政改革创新

       1、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围绕“老有所养”目标,着力加大养老服务改革力度,努力构建完善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加快居家养老改革,注重整合利用,盘活敬老院闲置资源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坚持需求导向,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从“活动中心”转向提供符合老人实际需求的日托、助餐、家政、康复等服务。强化养老服务绩效评估,以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考核的核心指标,提升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推动“关爱老人工程”,建立经济困难重度失能老人照护补助制度,解决托底养老问题。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开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试点工作。办好第三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及各类文体活动。

       2、加快推动社工转型发展。全面推进社工服务“脱虚入实”,以绩效考核为突破口,各镇区民政部门要主导社工服务工作指标任务的制订,以及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管理,指定专人直接参与指导日常工作,定员定责,引导社工脚踏实地服务于基层、服务于群众,着重围绕民生问题,特别是以困难群众、优抚对象、老年人等为主要对象,开展专业性、实效性的服务。有条件的镇区可参照南朗镇经验,推进岗位化改革,购买社工定岗定责开展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认同度。

       3、加快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着力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制定推进社区治理工作意见,提升镇村服务能力,加强村(居)务公开和监督。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中山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在村(社区)应用。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制定活动异常管理办法,强化执法查处和抽查监督。加强扶持引导,探索建立社会组织信用评价制度,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此外,加强审批服务、区划地名、殡葬改革、福利彩票销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等工作。加快推进市儿童福利院“模拟家庭”电梯安装及医疗隔离观察区改造项目、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市福荫园公墓骨灰楼工程等建设,做好市婚姻登记中心搬迁工作。

       四、着眼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在民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各项制度。深入推进“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深入开展每周二直接联系困难群众活动,问政于民。强化纪律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民政资金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力度,建设“廉洁民政”。

       2、增强为民服务能力。坚持创新思维,增强改革创新本领。建设学习型民政,提升业务能力,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干部队伍。增强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主动落实推进,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难题,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3、狠抓工作督办落实。着力完善市民政局内部绩效管理、直属单位年终考评、镇区民政综合评估为一体的民政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工作督办,每月通报工作指标,每季度督导点评重点工作。坚持以倒逼的机制抓落实,以实干推动发展,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同志们,新的时代使命,呼唤新的担当作为。民政工作关乎民生、连接民心,我们重任在肩,使命光荣。全市民政系统要鼓足干劲,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为建设充满创新活力的和美宜居城市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