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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15年度民政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12-28 分享:

中山市2015年度民政工作报告

 

2015年工作情况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全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改革新思路和依法治国新要求,扎实履行民政“民生保障托底、社会治理强基”主要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可概括为“新进步、新成效、新进展、新提升”:

一、抓住重点,创建双拥模范城实现新进步

迎接第十届国家和省级双拥模范城评比验收是今年我局的重要工作之一。为了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省级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志在必得”的指示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严峻形势下,我市认真谋划、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双拥工作新进步。

一是扎实稳妥做好迎检工作。在去年召开创建动员大会,明确创建目标和方向的基础上,今年我市调整充实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力量,增加了驻军警部队与非公组织双拥共建点,筹建成立中山市爱国拥军促进会,凝聚了强大的创建力量。制定详细的创建宣传计划,精心设计制作专题宣传片、专版、画册等资料,通过报纸、网络、杂志以及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安排专人收集整理自2011年以来的市级双拥文件和活动资料,组织人员集体研究撰写书面汇报材料等迎检材料。为落实各项部署,我市组织前后五轮预先检查和模拟检查活动,对照考评标准查漏补缺,逐项抓好落实,确保了各项考评指标全部合格。市政府领导还亲自带队前往省民政厅请示汇报工作,杨文龙副市长及我局党组靠前部署,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了复员军人体系建设、搬迁革命烈士陵园门前混凝土搅拌工地、理顺高速公路口大型宣传牌夜间用电等一系列问题省双拥工作检查组组长陈奇评价:中山市在本轮双拥创建中工作,成绩显著,亮点纷呈,各项准备工作让人眼前一亮”。

二是落实提高优抚对象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金,再次提高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1-12月,向8300多名优抚对象(含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抚恤补助金3873.7万元。向520人次困难优抚对象发放临时补助金85.1万元。落实优抚对象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部分费用减免等医疗待遇。至11月,1066人次优抚对象通过住院医疗“一站式”结算系统获得医疗补助97.6万元。8月1日起,提高部分重点优抚对象节日慰问金标准,并将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比例由原来的30%—55%提高至45%—70%。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投入1106万元重建修缮130户优抚对象家庭危房。

三是创新推进安置维稳方式。引进社工参与复退军人服务管理项目,定期走访困难优抚对象;推行退役士兵安置城乡一体化改革,发放安置补助金2300余万元;做好军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涉军稳控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帮扶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获得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委常委、省军分区政委黄善春同志专门就此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军区协调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总结推广中山经验,该项工作还被省委办公厅专门刊发《每日汇报》呈省委领导参阅。

二、统筹推进,落实民生实事取得新成效

今年,省、市把社会救助、居家养老等工作纳入2015年十件民生实事。为了高标准完成上述工作目标任务,我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指导力度,各镇区民政部门深入扎实推进,切实将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一是困难救助制度更加完善。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1月1日起低保标准由533元提高至579元,增幅为8.6%,高于省低保最低标准线要求29元。截至11月底,全市有4562户10553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含城镇“三无人员”282人),发放低保资金4292万元,低保资金投入比去年同期增长7%。沙溪等镇区还参照低保制度向非低保缘困难家庭发放差额补助金。2015年春节前,向全市2.3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及春节慰问金382万元。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双低家庭成员提供“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今年1-11月,市镇两级财政向9941人次困难居民发放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约990万元,向8941户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00万元。此外,各镇区对享受医保、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后,仍存在困难的,给予直接医疗救助,共支出救助金46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195人次。全市人均医疗救助水平达1864元。开展双低家庭危房改造工程,投入1200多万元改造双低家庭危房150间。

二是五保供养政策更加明晰。制定我市首份有关农村五保供养的地方性政府规章——《中山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60%1月1日起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调高至13300元/年。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五保供养对象951户957人,集中供养率达60%,年人均供养标准达16818元。

三是养老服务更加到位。2013年起,市政府连续三年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列入“十件民生实事”,今年的目标是实现全覆盖。去年年底在12个镇区建成13家的基础上,市财政今年投入930万元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镇区全覆盖工程。市民政局成立专门工作组,深入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调研,制定《中山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并举办居家养老专题培训班,深入指导各镇区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各镇区按至少1:1的比例配套资金,整合社区资源加快建设进度。目前,年内有建设任务的镇区已全部完成挂牌工作。已投入使用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普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社区老人提供文体、娱乐、康复、培训、心理辅导、家访等系列服务,覆盖社区老年人达10万余人。全市有养老机构22家,床位达4598张。加大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向2家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补贴79万元。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向3万多名高龄老人发放政府津贴1600多万元。启动“银龄安康行动”,15个镇区出资为60周岁以上户籍低保、五保、三无老人,8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购买银龄安康保险,全市投保老年人总数近10万人,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

三、夯实基础,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进展

市镇两级民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工作部署,切实抓好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大基层社会治理要素,统筹推进社区多元共治善治,全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社区规范化建设进程加快。制定《2015年社区建设“2+8+N”模式工作要点》,对社区综合服务大厅规范设置、业务整合、运作方式、人员培训等提出明确要求,确定石岐区民生社区等6个村(居)作为第四批社区建设“2+8+N”模式观察点,推进社区综合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健全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制度和特别委员制度,推进社区协商民主进程。制定《中山市村(居)委会特别委员工作室建设方案》,在全市建设204个特别委员工作室,促进了村(居)特别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制订《中山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方案》,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社区人才队伍素质,组织5期培训班,培训社区工作人员1400多人次。制定《中山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创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工作。

二是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机制日益完善。目前,全市在民政部门进行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2025个,其中社会团体56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59个,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600多个。我市不断完善培育发展和监管机制,力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政府转移职能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推动我市新型专业镇发展的若干意见》,引导行业协会协同推进新型专业镇发展。安排300万元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重点资助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推动行业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创建区域品牌、促进新型专业镇发展等项目,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开展我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资格认定工作。制定《中山市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积极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快建设社会组织信息网和法人信息库,促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开及应用。多举措引导社会组织推动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取得成效,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公益慈善等领域发挥了明显作用,市门业协会获批成立广东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成为全省首家建站的社会组织。

三是社会工作推进力度不断加强。制定《中山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十三五”规划纲要》,明晰我市“十三五”期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目标规划。全市有持证社工2971人,每万人有持证社工达8人,发展社工机构55家,吸纳近500名一线社工就业,初步构建了多层次、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2015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达3000多万元,推进社工服务项目50多个。24个镇区、17个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社工服务,专项服务覆盖困难救助、教育辅导、纠纷调解、禁毒戒毒等多个领域。推进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工作及博爱行动义工服务,建立博爱行动义工支队29支,发展博爱行动义工近3000人。在城乡社区深入推进“社工+义工”联动服务群众模式,累计服务老人、困难家庭、残疾人等群体150多万人次。

四、务实创新,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一是防灾减灾引入社会力量。制定《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指引(试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首个防灾减灾应急服务中心——铁城防灾减灾应急服务中心成立,分别与民政、住建等部门签署合作协议,配合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二是慈善事业创新发展。市慈善总会积极探索制定公益慈善项目承接机制,推出“爱心接力行 慈善传万家”送温暖活动、“比隆宝贝助学”和“情暖孤寡老人”等公益慈善项目。开通慈善中山微信公众号,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慈善参与平台。

三是福利彩票销量再创新高。全省销量同比下降的情况下,我市福彩销量实现逆势上扬。12月20日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10.44亿元,同比净增2547万元,增长2.4%,为国家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2.97亿元,其中市级留成1.03亿元。

四是殡葬、婚姻等工作稳步推进。7月1日起实施户籍居民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免费制度,至11月30日,共减免3537宗,减免金额202.5万元。至12月20日,全市办理结婚登记14388宗,全市离婚登记3943宗,收养登记43宗、地名命名更名审批358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877人次。

五、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培养能担当、敢作为作风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从今年5月起,我局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主题全力专题教育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专题教育工作以工作为基础、以党课内容、以担当为核心,紧密结合全年工作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体验观摩、对照检查等贯彻全市推进会精神,加强对“三严三实”深刻内涵的理解和实践,对照工作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做到即查即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政系统作风建设更加扎实,进一步巩固了“能担当、敢作为”工作作风。

一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大力指导的结果,是市有关单位、各镇区通力合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民政局党组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国务院、民政部连续出台多项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创新的具体政策措施。我市民政工作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我们要紧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契机,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握经济社会新常态趋势与民政工作的联动性,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自觉地用法律思维推动工作开展,建设“法治民政”,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建设“数字民政”,用创新的办法来破解发展难题,建设“创新民政”,实现民政事业发展转型升级。具体要做到突出“一个根本”抓规范、围绕“三社联动”求突破、增强“三个能力”谋发展。

“一个根本”就是把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作为民政部门一项长期的根本性工作,抓规范管理和扩面提标。

三社联动,就是把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期民政工作创新谋划的重点领域,大胆探索求突破,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相互融合、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

“三个能力”就是一要认真谋划新时期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改革发展的新路数;二要创新方式方法,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增强老龄事业支撑能力;三要扎实有效开展区划地名、婚姻收养、流浪乞讨救助、殡葬管理等民政专项社会事务工作,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

一、突出“一个根本”抓规范,提升保障底线民生的首位度

全面提升城乡综合性社会救助水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逐步推动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向制度化、规范化、全覆盖、多层次、均等化方向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群众。修订《中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低保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面至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出台《中山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推动城乡一体的临时救助制度实现户籍、常住和流动人口全覆盖。落实危房改造长效机制,投入960万元,修缮重建135户低保、低收入家庭危房。在经济收入核对、救助对象发现和后续跟进服务等方面,探索向社工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推动专业社工介入社会救助领域。做好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对接,充分利用“慈善中山”微信平台搭建求助、救助、行善的快捷互动通道。

二、围绕“三社联动”求突破,彰显创新社会治理的多维度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专业人才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近日,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的意见》,决定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相互融合、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形成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专业人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有机联动的良好局面。为此,2016年,我市民政工作要在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三大领域上大胆创新求突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逐步深入推进“三社联动”。

(一)在社区建设上大胆探索求突破。一是在城乡社区均衡发展上求突破。按照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我市具体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我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二是在村务公开工作上求突破。深入贯彻《中山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探索通过村(居)微信群微博、手机短信、网站等形式,创新村务公开方式。三是在社区信息化管理服务上求突破。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质性推动社区信息化服务管理工作,为居民提供包括村民自我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及市场有偿服务等信息在内的社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四是在社区融洽上求突破。通过组织交流培训活动,规范工作室建设等,完善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和特别委员制度,畅通社区多元主体反映诉求助力社区建设的渠道。建立社区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向专业化、职业化转换提升。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

(二)在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上大胆探索求突破。坚持发展与监督、宽进与严管、活力与秩序并重,加快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一是在培育发展上求突破。用好市级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推动镇区配套扶持政策。完善社会组织红黑榜制度,落实社会组织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加大社会组织人才培训力度,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分领域提供针对性培训。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评比表彰、承担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在信息化建设上求突破。全面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启用中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完善法人信息库,用好中山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搭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动态交流平台,畅通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之间电子信息沟通渠道。三是在综合监管上求突破。建立行政监管、自我监管和社会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规范社会组织执法行为。

(三)在社会工作发展上大胆探索求突破。一是社工发展规范上求突破。抓住我市成功争取地方立法权的契机,参考深圳等先进市的经验,结合我市社会工作实践,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制定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社工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标准等方面规范以及社工服务评估、考核、监督等重要环节标准。二是在社工人才培养上求突破。通过实施社工人才本土化战略,推动现有社工从业人员转换为专业社工。通过加强专业培训和发挥社工督导“传、帮、带”作用,切实提升现有社工专业服务水平。三是在社工服务推进上求突破。各镇区要在现有社工中心和站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社工服务的社区覆盖范围,丰富服务内容。积极拓展和深化各社工服务领域,形成多部门共同推进的新格局。加快“社工+义工”联动发展,最大化地利用社工的专业性和义工的广泛性及积极性,促进我市社工服务的有效提升。

三、增强“三个能力”谋发展,提高服务群众的满意度

(一)巩固优抚双拥工作成果,增强涉军维稳能力。出台《中山市实施广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细则》,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在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权益。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金。继续推进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程。推进门诊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系统建设。做好2016年退役士兵人员接收安置工作及军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巩固双拥工作成果,争取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和“全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的目标。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双百拥军行”等活动,帮助军地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加大对生活困难特别是患重病、大病退役士兵的救助力度。加强优抚安置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力度,切实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增强老龄事业支撑能力。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修订《中山市老龄服务机构资助办法》,建立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激励作用的资助政策。各镇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探索通过竞争性渠道交由公益慈善组织、社工机构等社会力量经营管理。政府角色转换为对服务进行指导、考核和评估。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结合当地实际发展助医、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安、助乐、助聊等项目,探索为失能、半失能老人和高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进一步扩大老年人紧急呼叫装置覆盖范围,依托呼叫服务平台了解社区老人养老需求,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供更多个性化多元化服务。制定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大独居、孤寡、困难老人帮扶力度。继续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发挥商业保险对老年人健康的补充保障作用。发展基层老年人群众组织,推动老年自助、互助活动的开展。

(三)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事务,增强服务群众能力一是完善减灾备灾应急体系。推动多灾易灾镇区建设本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构建“市-镇(区)”二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提高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协同住建部门推进自然灾害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实现应急避护场所市镇村三级全覆盖。二是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核查和照料安置工作,完善救助巡查长效机制,做好市救助管理站办公楼搬迁相关工作。三是加强福利彩票形象建设,打造福彩公益品牌。扩宽销售渠道,加强营销管理,努力提升福利彩票销量。四是切实做好弃婴(童)的供养工作,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区划地名、殡葬管理等民政专项社会事务

同志们,民政工作关乎民生、连接民心。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新的工作起点上牢记宗旨使命,积极进取,紧抓机遇,深化改革,按照既定的目标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全力开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为建设“三个适宜”的更美丽中山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