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收养家庭自动放弃收养融合,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20〕144号)要求,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结合中山市民政局2021年收养能力评估复核结果,现将收养融合递补家庭公告如下:
序号
可送养儿童姓名(代号)
递补融合家庭
性别
收养能力评估编号
1
乔**(SY2021-06)
欧*江
男
SYPG2021-025
黎*娇
女
中山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