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2021年度中山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11-18 分享:


相关社会组织:

  根据《中山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经过参评单位自评、评估专家组实地考评、联席会议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决定对以下30家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予以通告并颁发相应等级牌匾(仅3A以上)和证书。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评估结果

1

中山市经济促进会

5A

2

中山市科技金融创新促进会

5A

3

中山市安徽商会

5A

4

中山市河南商会

5A

5

中山市河源商会

5A

6

中山市黄圃食品腊味商会

5A

7

中山市现代服务业协会

5A

8

中山市律师协会

5A

9

中山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

4A

10

中山市酒类行业协会

4A

11

中山市坦洲镇商会

4A

12

中山市正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4A

13

中山市志愿者联合会

3A

14

中山市古镇镇女企业家协会

3A

15

中山市快递行业协会

3A

16

中山市风景园林协会

3A

17

中山市电梯行业协会

3A

18

中山市锁业协会

3A

19

中山市化工学会

3A

20

中山市棒垒球协会

3A

21

中山市广西商会

3A

22

中山市香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3A

23

中山市石岐商会

2A

24

中山市跨境互联网贸易促进会

2A

25

中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2A

26

中山市工业设计协会

2A

27

中山市星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A

28

中山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

1A

29

中山市湖南益阳商会

1A

30

中山市星航儿童康复服务中心

1A

  本次等级评估有效期限为5年。在有效期内,我局将对受评单位进行跟踪评估。希望获得等级的社会组织保持荣誉,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