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征求《中山市政府立法工作事项第三方评估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践行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法制局组织起草了《中山市政府立法工作事项第三方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7年8月28日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经过修改完善,现将《中山市政府立法工作事项第三方评估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再次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提出意见时间:2018年3月2日至4月2日;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86793802)、传真(88365326)、电邮(fazhike1203@163.com)、通信(中山市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12楼1203)。
附件:
1.《中山市政府立法工作事项第三方评估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中山市政府立法工作事项第三方评估办法》起草说明
提出意见时间:2018年3月2日至4月2日;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86793802)、传真(88365326)、电邮(fazhike1203@163.com)、通信(中山市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12楼1203)。
附件:
1.《中山市政府立法工作事项第三方评估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中山市政府立法工作事项第三方评估办法》起草说明
中山市法制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