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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行政执法 >> 自由裁量权为规范和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保障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山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的规定,现将我市31个享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资格的市属行政职能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共涉及行政处罚事项2600项,量化为行政处罚裁量档次6997档)和依据在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s.gov.cn)、中山市行政服务在线(http://www.zsonline.gov.cn/zsportal/)、中山市政府法制信息网网站(http://www.zsfzj.gov.cn)上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各部门行政处罚职权和依据因法律、法规、规章出台、修订或废止而有变动的,将适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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