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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金融工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1-31 分享: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金融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山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守正创新、踔厉奋发,依法做好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职责,发挥法治建设“领头羊”作用

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相关要求,市金融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起法治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角色。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同金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为确保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得到确切落实,组织局党组成员带头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从领导干部抓起,切实做到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及时发现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职责实际,聚焦金融领域,制定挂点服务镇街走访方案,切实将惠民惠企政策落实到基层,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局党组成员按各自分管领域定期听取各科室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强化内控制度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以学促干,补足法治建设“精神钙”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大会党课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脉络和科学内涵二是为干部职工采购下发《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书籍及在粤政易工作群组发布上述书籍原文电子版,引导干部职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导自觉形成培养和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

2.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一是做好干部职工参与年度学法考试工作,2022年,我局在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度学法考试中的参考率、优秀率均为100%二是邀请执业律师举办法律讲座,就民法典开展授课,并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金融法律法规列入培训计划开展学习,不断提高人员专业水平三是根据我市行政执法培训规定,按要求组织我局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运用多重培训方式,保证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

(三)抓好落实,夯实法治建设“基本功”

1.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审查制度,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严格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在发布过程中严格落实信息上网“三审制”,按照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环节的流程要求,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防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以及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二是依法公开信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依托“中山市惠企政策导航系统”,及时更新惠企政策,做好惠企政策的入库管理,保持惠企政策及解读文件持续动态更新;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建立了网上服务窗口,及时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逐项更新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明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方便群众办事;围绕重点领域开展政务公开,回应群众关切。针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及时、依法公开“助保贷”“过桥融资”等政策措施和中小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上市上板企业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努力让企业办事不走“弯路”,发挥好政务公开的便民、惠民作用。

2.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我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同时,严把事项上位法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公开程序征求意见、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是否经过风险评估等决策关口,对不符合程序要求、内容违反上位法或存在较大风险的予以修正;严格按照公平竞争、营商环境等要求,全面进行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建立并定期更新《市金融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列表》。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处理法律事务和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作用,落实法律顾问事前咨询、事中审核、事后监督作用,工作中所涉及的合同签署都经法律顾问审核,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和积极防范法律风险。

(四)强化监管,打好法治建设“组合拳”

1.机制建设持续深入。印发《中山市2022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加强工作部署,确保常态化宣传和排查工作有序推进;印发《中山市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信息管理工作制度》,进行制度创新,明确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范围、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工作要求,规范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统计报送、跟进处置、结案销案等流程,准确掌握我市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进展情况,确保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信息管理工作质量;制定印发《中山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制度》,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为全省首创,有力破解部门职责不清问题,为我市处非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2.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制定《2022年中山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培训班方案》,围绕一线处非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安排课程。针对现场检查中如何认定非法集资的问题如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处非工作机制等内容开展授课,加强各镇街、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处非工作人员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知识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

3.宣传教育有的放矢。印发《关于开展中山市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利用市镇两级电视台、公交广告、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派发传单和礼品、制作展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推送、单位社区村庄显示屏、商圈大屏幕、街道广告、群发短信、金融机构网点、学习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在电视台播放处非联办宣传广告,时间持续共6月。在43辆公交车上张贴车身及车尾广告,时间持续共6月。开展“七进”集中宣讲活动1991次,参与群众128620次。制作传单、手册、赠品等75559份,制作海报、展板3787份,播放公共交通广告1377次,播放电子显示屏、楼宇电梯广告等104921次。

4.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发展。一是组织召开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年度监管工作会议,宣讲政策、明确工作要求和检查标准,引导地方金融组织聚焦主业、合法经营。二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组织开展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现场检查,逐户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引导企业强化内控管理和合规意识;持续对地方金融组织开展非现场监测。三是印发通知,组织各镇街、市地方金融协会、地方金融组织贯彻落实《广东省地方金融组织安全生产工作指引》,同时,细化监管要点,强化机构主体责任,编制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指引进行检查。

、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市金融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完成法治建设有关工作任务,依法做好“促发展、防风险、强监管”工作,为推动全市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一)强化法治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治理论学习活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培训和讲座、旁听法院庭审等多样化学习方式,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不断提高全体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和规范性。始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范执行议事程序。继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监督,完善制度基础,努力构建全方位监督责任体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作为修订、废止或继续实施规范性文件的重要参考,保证新规旧规有机衔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完善局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发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