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金监〔2020〕32号),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线索,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中山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7月2日至7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修改意见。
中山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
办公室(代章)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