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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局2013年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市金融局 发布日期:2014-05-08 分享:

 

市金融局2013年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计划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金融业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核心任务,以《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为契机,以建设“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验区”为中心工作,加快金融创新发展,推动发展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支持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继续加大对经济社会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一、金融业整体运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金融业保持快速稳健增长态势,存贷款增速在省内和珠三角地区名列前茅,金融业增加值占比稳步上升,存贷比逐步提升,大量资金流向实体经济,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作用明显增强,金融市场功能逐步完善,金融业整体运行平稳有序。

一是金融产业快速发展,金融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作用逐步显现。2013,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14.39亿元,同比增长13.0%,分别比国民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速高3个和4个百分点。金融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4.33%10.32%,同比分别提高0.531.28个百分点,金融业已成为在服务业中仅次于房地产业的第二大产业。

二是金融业对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撑作用日益明显。银行业存贷款较快增长,存贷比逐步提升。2013年末全市各项存款余额4021.81亿元,同比增加552.10亿元,增长15.91%,增速居珠三角九市第四位,分别高于广东省和珠三角九市平均增速2.032.08个百分点;全市各项贷款余额2315.87亿元,同比增加346.80亿元,增长17.61%,增速居珠三角九市第二位,分别高于广东省和珠三角九市4.81个和5.36个百分点,其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同比增加70.85亿元,同比增长16.91%;存贷比57.58%,比去年末提升0.8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证券交易额4174.83亿元,同比上升36.58%;保费收入稳步增长,实现保费收入82.85亿元,同比增加7.36亿元,同比增长9.75%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地方金融发展取得突破,金融机构体系日渐完善

一是农信社改制顺利收官,地方金融体系不断健全。中山农信社自2010年启动改制,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多方大力协调下,经过3年来的不懈努力,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在今年628日挂牌成立中山农商银行,成为中山人自己的银行,成为我市地方法人金融体系的中坚力量,为打造我市地方金融骨干企业、提升“三农”服务水平以及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起到积极作用;二是全市新增7家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总数增加到18家,超额完成省金融办下达的第一批试点12家的目标任务,为下一步实现镇区全覆盖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包括1家农村商业银行、3家村镇银行、18家小额贷款公司、8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在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体系,整体发展态势良好。截止2013年末,农商银行存款余额533.31亿元,贷款余额341.69亿元;村镇银行存款余额28.68亿元,贷款余额26.85亿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35亿元,贷款余额30.08亿元;融资担保公司担保金额22.33亿元。三是中山中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落户火炬开发区,为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是我市首家法人融资租赁公司,填补了我市融资租赁机构的空白。

二是积极引导外来金融机构进驻,推动已进驻机构增设新网点。年内华润银行、广州银行先后在我市设立分行,业务发展良好,为我市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大量新增资金;东亚银行进驻小榄,迈出外资银行布局镇区的第一步;银行新增网点15个,全市达到621个;前海寿险、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布局中山,全市保险机构增至49家。

(二)“资本中山”建设推出新举措

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上市的意见》,并引导镇区完善企业上市配套政策体系,增加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奖励项目,加大奖励力度,积极支持企业改制上市,推进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境外市场IPO进程,境内外上市公司及通过发行审核企业共计23家,其中,中国铝罐(欧亚包装)、益华百货于2013年年内在港交所成功挂牌上市。

二是在当前国内IPO暂停的情况下,将工作重点向“新三板”和OTC市场延伸,对企业挂牌“新三板”给予更多的鼓励政策,提高“新三板”挂牌扶持力度,已培育“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36家,其中3家已进入申报审核阶段,各项准备进程在省内各高新区走在前面。引导企业赴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累计有28家企业分别在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三是适时推动上市企业并购重组,发挥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上市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平台融资及实现快速增长。华帝燃具、达华智能、长青集团、大洋电机、松德股份等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工作实现了产值和利润较快增长。

(三)金融创新取得新成果

一是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推动金融机构开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全年已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6000多万元。以小榄为省科技金融结合试点,通过小榄村镇银行为63家科技型企业发放4.2亿元贷款;光大银行开发区科技支行已获批筹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已申报设立。二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抵质押贷款业务。出台贴息政策鼓励推动银行机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抵押贷款业务,推动中山农商银行和村镇银行办理了2.11亿元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抵质押贷款业务。三是推动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如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针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推出“供应链通宝”、“善融贷”,民生银行面向农村消费群体推出“农村贷”等创新金融产品。

(四)农村金融取得新突破

一是全面建成村(居)金融服务站。在全市农业规模较大、金融服务相对不足的农村、社区设立村(居)金融服务站,涉及17109村(居),此项工作从20129月份启动,至20136月末已完成全部村(居)的建站任务,软硬件通过了联合工作组的验收,实现预期目标。至2013年末,挂点金融机构完成农户信息采集近11万户,信息采集率96.81%,授信额度近26.33亿元,发放涉农贷款余额达5.5亿元,金融机构在镇村新设131家自助银行,投放金融机具879台,为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架建起有效金融服务桥梁,促使金融机构主动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提高小额农户贷款的规模,有效地提升了农村金融覆盖面和服务水平,有利于逐步构建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二是开发建设农村信用信息平台。我市自主研发的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已于530成功上线运行,并作为样本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成为我市金融业对全省的一个贡献。

(五)产业金融稳步推进

为推动专业镇的金融服务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在小榄和古镇试点建设专业镇金融服务中心。根据市政府已出台《中山市专业镇金融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方案》,小榄、古镇两个专业镇金融服务中心于1220正式挂牌成立。

(六)金融生态持续优化

一是中山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顺利建成。经过一年左右的开发建设、信息采集入库和测试运行等,中山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于1011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运行依托互联网,是一个应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向社会公众提供银行信贷供求对接的金融服务平台,通过整合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和资源,归集企业、个人的各类信息,强化对企业增信和信息服务,通过企业融资平台,实现了企业融资的网络化、虚拟化,极大地简化了企业融资的流程,降低了企业与金融机构沟通的成本,是一项在业内具有独创性和领先性的金融基础设施。截止2013年末,该系统已成功审批企业授信95笔,授信额度27.51亿元,个人授信28笔,授信额度2695.6万元。

二是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加强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危害性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在省金融办组织的全省“打非”成绩排名中,我市排第一名。

三是落实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职责。加强非现场监管,实时监控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两类机构设立和变更事项,开展对两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组织监管人员和两类机构高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制定《中山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山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两类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启动地方金融协会建设工作

为增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沟通和交流,加强行业自律,更好地发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成立了地方金融协会筹建工作小组,着手开展筹备工作,计划于明年初正式成立。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一年来我市金融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由于受到主客观条件限制和外部环境的影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随着我市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风险监管的重要性也愈发突出,但现有人员编制数量严重不足,离省里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受证监会暂停IPO影响,我市近几年营造的企业改制的良好氛围及后备企业改制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创新性金融业务受政策影响,推广难度较大

四、2014年工作计划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的精神,2014年,我市金融业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心的核心任务,推动金融产业发展,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创新,推动产业、科技和金融的深度融合,完善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切实发挥金融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关键作用。

(一)加快地方金融发展,推动金融产业做大做强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为此,我市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激发金融市场活力,使我市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发展壮大金融产业,使其在聚焦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是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要督促中山农商银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快发展速度,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将其建设成为一家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强、风险防控水平较高的省内领先的一流现代商业银行,为全市地方法人金融体系建设发挥好龙头、骨干作用;要推动村镇银行加快发展,在监管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加快分支机构建设,逐步解决其网点少带来的竞争力较弱问题;争取省金融办批准我市小额贷款公司以留存利润放贷,增加小额贷款公司收入来源;落实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职责,在确保不出风险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投放和融资担保力度,助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二是争取政策支持,新设和有序引进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继续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镇区覆盖面,探索组建民营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激发金融市场活力。继续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的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入驻中山,鼓励现有机构增设网点,将服务网络向镇区、社区延伸,增加金融机构数量,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三是加快推进“五区一平台”金融聚集区和金融功能区的建设。加强对接深圳等金融发达城市,引进金融服务后台基地,进一步完善火炬区、东区、小榄、三乡、古镇、翠亨新区等“五区一平台”金融功能区建设,积极支持火炬开发区科技金融结合示范区、东区金融总部和金融功能聚集区、翠亨新区粤台金融创新合作先行区及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招引保险基金投资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

(二)加大金融创新,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引领和助推作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提出“发展普惠金融”。我市要紧紧把握契机,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发展产业金融、科技金融、社区金融,发挥好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

——加快发展产业金融

一是全面建设专业镇金融服务中心。充分依托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搭建专业镇中小微企业与银行的融资对接平台,开发专业镇金融超市与服务平台,实现专业镇中小微企业与银行、证券、保险、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的对接,建立专业镇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库,拓宽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渠道,总结小榄、古镇试点经验,在全市专业镇全面建立金融服务中心;二是探索搭建市属融资担保平台。探索由市政府或国有企业控制或参股发起新设融资担保公司或参与原有融资担保公司增资控股,打造我市融资担保平台公司,争取纳入省再担保合作体系,发挥融资担保平台公司与银行机构授信合作示范推动作用,带动中小融资担保机构发展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增长;三是探索设立特色小额贷款公司。争取省里政策支持,根据各镇区专业特色,设立关注于镇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提升相关镇区产业发展水平,实现转型升级。

——稳步推动科技金融

一是探索建立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二是鼓励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及开展风险投资业务,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我市处于种子期、创业期的初创型和科技型企业,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三是研究开展专利保险业务,推进科技保险。

——积极探索发展社区金融

一是以村(居)金融服务站为依托,构建社区金融服务平台。在完成我市17个镇109家村居金融服务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村居金融服务站的功能,搭建农户(居民)和金融机构的对接平台,全面完成农户基础信息采集,在现有挂点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力度,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二是引导金融机构设立专门的社区金融服务机构。在条件优越、经济实力较强、金融服务相对旺盛的社区增设分支机构,在条件一般、经济实力普通的社区设立有人值守的社区银行或无人值守的自助服务设施,在经济实力相对落后的偏远社区设立自助服务取款设备等,引导金融机构进镇村、进社区,进一步提高社区金融全覆盖面;三是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大力发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在线支付等,通过互联网、手机等多种平台和终端拓展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实现社区和城区金融服务的均等化和无差异化;四是研究开展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民生保险,进一步健全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发挥保险工具作用,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加快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的意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

一是深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完善市区两级政策措施,大力挖掘上市后备资源,跟踪做好企业改制上市各阶段协调服务工作,抓好“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库的培育工作,引导企业积极改制和申报挂牌,推动一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保持与海外交易场所和证券中介机构沟通联系,跟踪服务拟境外上市企业工作进程,引导更多中山企业探索境外上市融资;充分发挥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中山办事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的交流合作,引导中山企业进入区域股权交易平台实现股权增值流动,拓宽融资渠道。二是致力畅通多渠道直接融资。引导规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实现多渠道融资,加快企业转型和产业升级。加快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引入保险基金投资我市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引导创业投资行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发展激励机制,搭建创业投资基金服务平台,加快创业投资行业发展。引导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完善创业投资政策体系,建立创业投资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和引导机制,打造创业投资产业聚集园区。四是支持企业并购重组通过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快金融工具创新,为企业并购融资服务搭建多种途径融资平台,充分发挥好推进器和整合平台角色的作用,加大市场经济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的力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三)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确保金融稳定

一是组建地方金融协会强化行业自律监管。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为主体,成立地方金融协会,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特别是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的管理,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自律行为,实现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结合;二是强化联合监管,完善监管体系。建立由金融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等有关部门牵头,银、证、保行业协会及地方金融协会,地方骨干金融机构共同参加的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会议,交流通报金融信息,研究辖内金融市场动态和重大问题,确定应对措施,形成无缝监管体系;三是对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常抓不懈。联合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保持对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打击非法集资,优化金融生态,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确保金融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出风险。

 

 

 

 

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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