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广东省金融办关于<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粤金函〔2017〕341号),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线索,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中山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8月28日至9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办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
特此通告。
中山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
办公室(代章)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