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镇受理的申请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3日止,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栏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88号
联系电话:87767718
附件:
1.拟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名单
2.拟享受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公示名单
3.拟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公示名单
4.拟享受创业租金补贴公示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栏分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