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教育、财政、人社、卫计部门对本区2021年符合申请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对象的任教年限等情况进行审核。现将申请对象情况在我区门户网站及各村(居)、公办学校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日共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7月2日下午5:30前以真实姓名,书面向区文体教育局反映,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 0760-89893886
附件:中山市火炬区关于2021年度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拟发放对象名单的公示
火炬开发区文体教育局(代章)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