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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3-29 分享:

粤中古镇执拆字〔2023〕080001号

  关于中山市江润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建设案经本单位立案调查,作出《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古镇执罚字〔2022〕080122号),决定中山市江润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在2022年7月8日前自行拆除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三步头地块(华光三步头)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和设施,中山市江润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限中山市江润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三步头地块(华光三步头)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和设施。如中山市江润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本单位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对于强制拆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