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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天泉桑拿中心涉嫌逾期年报一案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3-08 分享:

中山市天泉桑拿中心:

  我局查处你(单位)逾期年报一案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粤中古镇执罚(听)告字[2021]080045号)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至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中山市古镇东兴东路3号古镇镇政府第二办公区3号楼504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3  日内向本单位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