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的规定,本单位定于2022年2月24日9时,在中山市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3号楼)六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关于刘新平涉嫌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无照经营一案的听证会。
欢迎有听证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2年2月11日至2022年2月23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或介绍信至中山市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503室向本单位书面提出听证会旁听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60-22351008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