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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光彩涂料经营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听证公告

信息来源:古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9-21 分享: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听证公告

粤中古镇执听公字〔 2023 〕0800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的规定,本单位定于2023年10月8日10时,在中山市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 )六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关于中山市古镇光彩涂料经营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一案的听证会。

欢迎有听证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7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或介绍信至中山市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503室向本单位书面提出听证会旁听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赖伽驹        联系电话:0760-22351008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